日期: 2022-01-14 浏览量:637 来源:阜新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陈雷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工作部署和市教育局具体要求,聚焦社会关切,坚持标本兼治,扎实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就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检查发现并查处的三名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违规事实及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2021年7月30日,市教育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第一中学教师杨柳(三十四中学借调教师)利用“瞩目”软件,组织学生线上有偿补课。经细河区纪委审查,杨柳有偿补课行为属实,共计收取课外补课费114370元,决定给予杨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细河区教文旅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给予杨柳降低岗位等级处理,退回原单位(三十四中)工作。
二、2021年7月30日,市教育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第一中学教师宣树臣利用“瞩目”软件,组织学生线上有偿补课。经细河区纪委审查,宣树臣存在未向学校报备的无偿补课行为,决定
给予宣树臣诫勉谈话。经细河区教文旅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给予
宣树臣调离学校处理。
三、2021年7月19日,根据群众举报,市教育局行政执法检查组对第五中学教师齐彬彬(聘任教师)住所进行了现场取证。经审查,齐彬彬姐姐齐某(无业)在其家中给学生补课,齐彬彬驻足补课现场维持秩序,未向学校说明情况及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经海州区教文旅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齐彬彬留校察看一年处分,经海州区教文旅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给予齐彬彬延长党员预备期半年处理。
上述三名在职教师组织学生有偿补课等行为,发生在“双减”政策出台后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期间,暴露出部分教师规矩意识淡薄,对于“九条禁令”置若罔闻,顶风违纪。为进一步做好寒假期间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集中治理工作,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压实责任,组织开展不间断的执法检查,对群众举报线索要快速反映,及时受理,及时查处,始终保持治理工作的高压态势。各学校要拓宽渠道,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寒假前要组织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将此通报传达至每一名教职工,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增强法治意识,严守行为底线,自觉维护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阜新市教育局
2022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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