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督学职责

日期: 2021-05-17 浏览量:365 来源:阜新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陈雷 文字大小:

  责任督学对以下主要事项实施经常性督导:
  (一)校(园)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二)招生、收费、择校情况。
  (三)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
  (四)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
  (五)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六)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七)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
  (八)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九)其他需要督导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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