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强孩子美育培养的建议》(2号)答复

日期: 2025-04-22 浏览量:88 来源:阜新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陈雷 文字大小:

民盟阜新市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孩子美育培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监督检查

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开齐开足开好课程的通知》(阜教发〔2021〕48号),要求全市中小学要开齐开足开好课程,明确所有学科的课时数量。定期对美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学校绩效考核评价,重点是每年开展中小学校体音美课程开设情况专项排查整治,对随意挪用挤占课时造成美育开课率不足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追究学校主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责任。近三年抽查学校71所,检查体音美教案230本,分别与170名学生开展座谈,进行开课情况调查问卷1350份,形成调研报告1份。

二、完善评价体系

将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日常参与、艺术素质测评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强化过程性评价管理,将音乐、美术以等级方式纳入中考科目。实施学校美育工作自评和年度报告制度。 

三、深化教学改革

各学段立足“教会、勤练、常展”,逐步完善“艺术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十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帮助学生形成1至2项艺术特长。全面推进口风琴、竖笛等学具类乐器进课堂,提高学生音乐表现和创造能力。将优秀传统文化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学习实践引入校本课程。充分挖掘阜新地方民间民俗艺术资源,积极开发富有阜新特色的治沙精神、玉龙文化、蒙古贞文化、查海文化、契丹文化、玛瑙文化、红色经典等教学素材,丰富教学资源。全面推进中外优秀美术作品赏析进课堂。

四、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在教师招聘方面,要求各中小学尤其是农村学校依托“特岗计划”优先补充美育师资力量,有效缓解美育师资短缺和专业化程度不高的问题。二是构建省、市、县、校四级联动的教师培训机制,全年计划分级分类培训美育教师400人次,多维助力教师专业成长和教育教学能力提升。三是开展美育浸润行动计划试点,建立高校与中小学 “手拉手” 相互学习交流和帮扶机制,实现美育教师资源的共享。

五、规范校外培训市场

落实国家、省市“双减”工作有关政策,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教育、市场监管、民政、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继续加大对“隐形变异”机构的打击力度,完善“黑名单”制度,持续巩固“双减”治理成果,引导家长选择正规的校外培训机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24年累计出动1295人次,排查机构1502次,查处违规办学场所41处,通过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布阜新市违规办学场所“黑名单”(2024年第一、二、三期),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的校外培训负担和经济负担。

六、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

持续深入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将爱国主义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和学校各类主题活动,充分利用校内橱窗、展示屏、校园广播、电视台、校园网等展示平台,发挥环境育人功能,建设时时、处处、人人的美育育人环境。积极推进“三队两组”(合唱队、器乐队、舞蹈队,绘画组、书法组)艺术实践社团活动,各中小学校实现全面普及。有条件的学校要增设戏剧、戏曲、影视等社团,让学生了解阜新历史文化进程,感受中国文化变迁,触摸文化脉络,汲取中华文化艺术的精髓,打造昂扬向上、文明高雅、充满活力的校园文化。

七、强化家庭与社会协同

推动学校、家庭和社会美育资源整合与联动共享。市教育局印发《中小学课后服务准入第三方管理办法》(阜教发〔2021〕68号),指导县区和学校通过引进“优质第三方”补充和完善学校美育资源,逐步建立中小学校与宣传文化部门、文艺团体等艺术类协会协同育人机制。鼓励学校与艺术院团、文化艺术场馆合作开发开设美育课程,开展各类艺术交流活动。充分利用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网络与广播电视等各类文博与教育资源开展美育实践活动,充分挖掘各类资源蕴含的美育元素与美育价值,持续发挥各方力量的育人作用,提高青少年学生审美水平。深入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组织戏曲名段、原创校园歌曲、舞台剧、舞蹈、校园景观设计等作品的展示与推广。搭建美育资源平台,通过组织家长美育交流分享会、美育讲座、亲子活动、推荐美育相关书籍与影视作品等形式,加强对家长美育知识的普及和培训,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美育观念。

今后,我们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为孩子们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奠定坚实基础。


阜新市教育局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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