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高、中考期间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涉考行为的通知

日期: 2025-06-04 浏览量:51 来源:阜新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陈雷 文字大小: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

2025年高考、中考在即,为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招生考试环境,进一步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涉高考、中考行为,确保我市实现“平安高考”“平安中考”工作目标,阜新市教育局就进一步规范高、中考期间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涉考行为,提出以下“七个严禁”要求。

一、严禁编造或传播涉高考试题的押题、原题、重题、错题等各类涉考涉招虚假信息,干扰破坏考试招生秩序。

二、严禁以“命题(试卷)老师授课”“多年一线教师”“包录取”“内部招录”及其他噱头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引诱误导学生及家长参加校外培训。

三、严禁以任何形式诱导、协助、参与、组织考试舞弊。

四、严禁以任何形式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本机构“上榜率”“批次录取率”及其他容易引发教育焦虑的信息。

五、严禁在考点、学校及周边组织招生宣传、发放宣传资料。

六、严禁超经营范围或违反规范要求,违规开展高考志愿填报等咨询服务并违规收费。

七、严禁仿冒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招生单位官方网站、公众号等开展违规考试招生行为。

各县区在高、中考期间要进一步加大排查、检查力度,整治违法违规办学行为。

各机构务必高度重视,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依规开展培训活动。


阜新市教育局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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