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新市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关于《阜新市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 2024-03-11 浏览量:28 来源:阜新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陈雷 文字大小:

一、起草背景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教体艺〔2023〕5号)、《辽宁省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工作方案》(辽教发〔2024〕1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美育工作。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四部分,一是指导思想。以浸润作为美育工作的目标和路径,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二是总体目标。通过持续努力,推动形成全覆盖、多样化、高质量的具有阜新特色的现代化学校美育体系。三是主要任务。深化美育教学改革,普及艺术实践活动,提升美育浸润实效,完善美育资源共享机制,提升教师美育素养,健全美育评价制度。四是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推广,强化督导检查和条件保障。

三、主要意义

把美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潜移默化地彰显育人实效,实现提升审美素养、陶冶情操、温润心灵、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厚植爱国主义情怀的功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文件解读单位:阜新市教育局

解读人:刘鑫

解读人电话:0418—6010028


  关于印发《阜新市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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