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教育系统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

日期: 2022-06-26 浏览量:414 来源:阜新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陈雷 文字大小: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共阜新市委办公室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精神和市安委办工作要求,强力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开展校园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坚决消除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导,强化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以最强的意志、最高的标准、最硬的措施、最实的作风、最严的纪律,推动对做好今年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再提升、全方位管控风险隐患的意识再增强、整治重大风险隐患的意志再坚定、工作保障和纪律监督更到位,形成集宣教、责任、执行、预置于一体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坚决遏制亡人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合力维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形成“人人领责、人人履责、人人担责”的工作局面,引领我市教育行业健康发展,以持续安全稳定校园安全形势向二十大献礼。

  二、主要措施

  (一)严格落实党委安全生产责任

  1.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委(组)要自觉担负起教育领域安全生产的政治责任,定期召开党委(组)会议、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传达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办工作要求。对照《方案》制定教育领域工作方案,落实《阜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规定的通知》(阜安委发[2022]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牵头部门:办公室】

  (二)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

  2.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强化教育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积极协调属地政府(市教育局协调市政府),落实涉教领域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三)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3.根据领导职责分工,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原则要求,明确监管责任。【牵头单位:办公室】

  4.班子成员按照教育领域“管教学必须管安全、管理学段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要求,组织所分管科室人员传达学习市委市政府、市安委办和局党组会议和文件精神,以及局领导对全市教育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所属科室开展业务工作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将校园安全工作纳入监管范围,坚持责任到人,履行监管职责。【牵头单位:办公室】

  5.根据“三定”方案和教育领域“三管三必须”要求,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科室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监管责任,并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处置行业监管单位的安全事故工作。【牵头部门:各科室】

  6.根据“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要求,坚持常态化开展风险会商研判,定期分析安全形势,推动执行落实。【牵头部门:办公室】

  (四)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7.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压紧压实学校和学校领导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学校发生亡人事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对领导和相关人员从严追责问责。【牵头部门:组宣部、行政审批(人事科)】

  (五)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8.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职责,加强本单位安全理论的学习、学校安全制度的完善、应急预案的修订、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等工作。【牵头部门:办公室】

  9.加强本单位师生、校舍、校车、交通、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主动监督指导,靠前指挥,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开展安全形势分析、决策部署、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本单位健康发展,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牵头部门:办公室】

  10.积极协调政府和相关部门,全面做好本单位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配合和解决的相关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开展工作情况。【牵头部门:办公室】

  (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11.各县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要结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阜教发[2022]11号)、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全口径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进一步加强涉教育领域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强化风险防范和化解,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牵头部门:安全与体卫艺科】

  12.开展校车安全大检查。联合公安、交通、县区校车办开展校车安全在检查,对校车审批、年审、运行路线等进行检查,对驾驶员开展健康体检,加强心理、疾病等不适合驾驶校车的疾病内容的检查,加强驾驶员、照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对学校、家长、照管人员在上下学进行无缝衔接进行检查。【牵头部门:安全与体卫艺科、县区教育局】

  13.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结合全口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督促各县区开展自查、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在限期内维修改造完成,配齐配全可移动消防器材和校舍消防配套防范设施,并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定期排查、组织应急演练。【牵头部门:安全与体卫艺科、县区教育局】

  14.开展食品卫生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加强学校食堂管理,联合市场局、住建、卫健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对学校主副食品采购、从业人员管理、配餐企业、饮用水、校园周边移动饮食摊点、校园周边小饭桌等的检查和监管。全面推动“明厨亮灶+互联网”工作的全覆盖,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确保舌尖上的安全。【牵头部门:安全与体卫艺科、县区教育局相关部门】

  15.加强校舍安全的隐患排查工作。各单位加强对校舍安全隐患的排查,结合强降雨、强降雪等极端天气,对老旧校舍、活动板房、附属设施、新建工程等加强安全管理和排查,及时维修维护校舍。【牵头部门:校舍建设服务部】

  16.加强校园及校园周边安全检查工作。加强校园门前防冲撞硬隔离设施、围墙、交通、文化市场、社会闲散人员、易肇事肇祸人员等隐患排查工作,落实上下学时段高峰勤务机制和“护学岗”建设,落实“见警车、见警察、见警灯”。联合市公安局、市场局、文旅局等加强校园周边200米区域内安全检查。【牵头部门:安全与体卫艺科、县区教育局相关部门】

  (七)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17.加强对校舍、附属设施维修改造、新建申报项目的审批评估,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对筹建、在建和已开工项目开展集中摸排检查,确保监管工作贯彻整个过程。牵头单位:【市招办(教育服务中心)、校舍建设服务部】

  18.加强配餐企业的审批监管。需要配餐入校的学校,严格市场考察、招投标程序等工作,进一步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要求,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牵头部门:安全与体卫艺科、县区教育局相关部门)

  19.加强民办学校、幼儿园、学科类培训班等审批和监管。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要求,依法依规进行审批并做好行业监管。【牵头部门:行政审批(人事)科、基础教育科、学前教育科、县区教育局相关部门】

  (八)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

  20.各县区教育局严格做好学校校舍维修、基础设施建设、消防设施改造等工程的管理,严格建设标准、验收标准、施工单位资质的审核等工作,严厉查处分包和转包,降低建设标准。【市招办(教育服务中心)、校舍建设服务部】

  (九)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21.各单位、学校加强校园聘用保洁员、保安员、消防安全专员、食堂工作人员、临时借调人员的管理,对聘任人员要强化合同的签定、管理制度的完善、政治审查等工作要求,规范管理。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办公用品、系统维护等维修维护临时工作人员,按照管理制度要求加强管理,做到拿过程或随时陪同。【牵头部门:办公室】

  22.加强职业学校在岗实习、校企合作等人员管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高等职业教育学校要充分加强对在校外在岗实习、校企合作岗位实训人员的管理,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并定期向学校报告学习情况。【牵头部门: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科】

  (十)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

  23.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师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通知》要求,加强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治理,坚决依法取缔教师个人非法办班补课行为。【牵头单位:法规办、行政审批(人事)科】

  24.会同公安、市场等部门依法惩处“黑校车”、“黑网吧”、无证无照培训机构等,斩断利益黑手。【牵头部门:安全与体卫艺科、县区教育局相关部门】

  25.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不合格的学生用品和教学用具、校园周边200米电子烟市场等,维护师生权益。【牵头部门:安全与体卫艺科、县区教育局相关部门】

  26.会同有关部门严查校园食品卫生、校园周边无证无照小饭桌,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保证广大师生生命健康权益。【牵头部门:安全与体卫艺科、县区教育局相关部门】

  (十一)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

  27.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和民办学校执法检查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或存在违规办学等行为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牵头部门:校外培训监管科】

  28.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坚决落实依法治校,推进法治建设进程,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牵头部门:基础教育科】

  29.加强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检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进行处置。【牵头部门:法规办】

  30.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对校园及校园周边安全联合公安、住建、市场、消防、文旅等部门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进行联合检查,严格按照“护校安园”、《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等相关规定不打折扣的进行检查。【牵头部门:安全与体卫艺科】

  (十二)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31.全市教育系统业务部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联合相关部门成立安全督导组,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校外培训机构、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校车安全等开展执法检查。【牵头部门:各相关科室】

  (十三)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

  32.各单位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宣传教育,鼓励广大师生、家长、人民群众对涉校涉生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举报。各单位依法依规对奖励制度的制定工作,对安全生产隐患举报人员进行奖励。【牵头部门:各科室】

  (十四)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

  33.各单位加强对所属人员开展教育引导,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大局观念,对本单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突发事件、亡人事故等信息及时向本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严禁出现瞒报、迟报、漏报现象,对出现此行为严格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责任。【牵头部门:办公室】

  (十五)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34.落实“能够执行的制度才是好制度”的要求,认真领会以往一系列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贯彻落实。【牵头部门:安全与体卫艺科】

  35.持续加强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最新疫情防控措施,开展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以最严格的要求落实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校园不发生疫情。【牵头部门:安全与体卫艺科】

  36.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压实领导责任,全面部署校园安全工作,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开展校园安全隐患问题的排查。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发挥师生作用,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为安全”的良好局面。【牵头部门:安全与体卫艺科】

  37.经常调度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情况,有序推进县区全口径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所有问题在限期内整改完成。【牵头部门:安全与体卫艺科】




阜新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0日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