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关于加强我市中小学生课外体育锻炼的建议》(104号)答复

日期: 2019-05-13 浏览量:95 来源:阜新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陈雷 文字大小:

尊敬的王英华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阜新市委员会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中小学生课外体育锻炼的建议》,市人民政府已批转我局办理。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局领导十分重视,对你们提出的问题专门研究,并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复函如下。

一、制定具体活动方案

我市先后下发了《关于印发〈阜新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教发〔2012〕48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大课间”体育活动的实施方案》(阜教发〔2012〕30号)等文件,进一步明确相关要求。规定我市学校必须在每天上午、下午两节课后各安排一次“大课间”活动,时间为25至30分钟,基本内容有:国颁广播体操、校园集体舞,自选健身操等,形式要多样,编排上可以根据学校实际以及季节、气候的情况灵活调整,要充分调动广大师生主动参与体育锻炼的积极性,达到最佳的锻炼效果。

二、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国家学校教育工作的 基础性指导文件和教育质量基本标准,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学校工作和衡量各地教育发展的重要依据,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适用于全日制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以"达标争优、强健体魄"为目标。我市2012年-2015年,用了3年时间,使100%的学校能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100%的学校将测试数据上报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网,并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学生技能(项目根据教学大纲学校每学期自定)考试成绩(包括体育理论考试)、学生体育课堂表现出勤率及大课间表现情况,综合三个方面评定当年学生期末体育成绩。使学生100%能做到每天锻炼一小时,85%以上的学生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等级以上,掌握至少2项日常锻炼的体育技能,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体质健康水平切实得到了提高。

三、与体育课教学相结合

坚持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体育课时的规定,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节体育课,三年级至中学九年级每周三节体育课,高中一至三年级每周2节体育课。必须开足上好体育课,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课时。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通过体育教学,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加阳光体育运动。

四、与课外体育活动相结合

配合体育课教学,保证学生平均每个学习日有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将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育计划,形成制度。大力推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形式,加强学生体育社团和体育俱乐部建设。通过广泛开展学生体育集体项目的竞赛、主题鲜明的冬季象征性长跑、具有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的学生体育活动等,不断丰富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形式和内容。

五、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阳光体育运动,广泛传播健康理念,使"健康第一"、"达标争优、强健体魄"、"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等口号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建立评比表彰制度,对在阳光体育运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以唤起全社会对学生体质健康的广泛关注,吸引家庭和社会力量共同支持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

六、设立“阳光体育大会”机制

2016年10月18日至28日举行了阜新市首届阳光体育展示大会(至2018年我市已举行了三届)。活动旨在推进体育课、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校园一体化阳光体育运动的模式,建立长效的校园体育活动机制,全面推动学校体育工作开展。阳光体育展示大会每个县区推荐一所中学、一所小学,全市共16所学校参赛,参与学生达到万余人。在项目设置上,以校园广泛开展的群众体育项目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设置了健身操、毽子、跳绳、《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4个大项,11个小项。从全市5个县区抽调业务素质过硬的骨干教师担任评委,充分保证比赛的公平、公正。2018年我市下发了《关于召开阜新市第三届阳光体育展示大会的通知》(阜教〔2018〕26号),初步设立了“阳光体育大会”长效机制。

七、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竞赛活动

每年市县区、学校举办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篮球赛、足球赛,2018年我市体育教师参加辽宁省体育教师基本功大赛获得了团体第二名的好成绩。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提高课堂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丰富、设计更加科学合理学生喜欢的课外体育活动内容,积极举办各类多项目体育竞赛,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生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达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阜新市教育局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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