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5-29 浏览量:55 来源:阜新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陈雷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四条规定: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者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报告,申请补发。现将我市2025年上半年补(换)发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换发情形
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人员,因不慎遗失,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补办申请的,属于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补办;因证书或申请表污损、毁损、发现错字、缺章等影响使用的,属于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换发。
二、补换发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所需材料
(一)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所需材料
1.教师资格申请表复印件1份(由档案保管机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1张(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5.教师资格证书补办申请1份(本人手写补办原因);
6.《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
7.如原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有误的,还需要填写《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附件2)一式两份。
(二)申请补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所需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2张;
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办申请1份(本人手写补办原因);
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附件4)一式2份。
三、时间及地点
认定机构 | 递交材料时间 | 递交材料地点 | 联系电话 |
阜新市教育局 | 2025年7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过期将不予办理
| 阜新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原市第一职专)培训中心(市第一职专正门西走80米) | 0418-6010055 |
阜新县教育局 | 阜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 0418-6360776 | |
彰武县教育局 | 彰武县彰武镇丹霍路3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 0418-6949826 | |
海州区教育局 | 海州区人民政府大楼516(中华路66号) | 0418-2827022 | |
细河区教育局 | 细河区工业街北段局三楼311室 | 0418-3958117 | |
太平区教育局 | 局劳资科403 | 0418-6323155 | |
新邱区教育局 | 新邱区教育局三楼人事科(原九中) | 0418-3816006 | |
清河门区教育局 | 局四楼人事股420室 | 0418-6011880 |
阜新市教育局
2025年5月29日
主办单位:阜新市教育局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海州区西山路73-2号 邮编:123000 Email:jyj6010000@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0202000072号
辽ICP备2021000249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44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6010000 网站举报邮箱:jyj60100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