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教育局2025年上半年补(换)发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通知

日期: 2025-05-29 浏览量:55 来源:阜新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陈雷 文字大小: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四条规定: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者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报告,申请补发。现将我市2025年上半年补(换)发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换发情形

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人员,因不慎遗失,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补办申请的,属于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补办;因证书或申请表污损、毁损、发现错字、缺章等影响使用的,属于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换发。

二、补换发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所需材料

(一)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所需材料

1.教师资格申请表复印件1份(由档案保管机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1张(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5.教师资格证书补办申请1份(本人手写补办原因);

6.《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

7.如原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有误的,还需要填写《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附件2)一式两份。

(二)申请补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所需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2张;

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办申请1份(本人手写补办原因);

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附件4)一式2份。

 三、时间及地点

 

认定机构

递交材料时间

递交材料地点

联系电话

阜新市教育局

20257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过期将不予办理

 

阜新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原市第一职专)培训中心(市第一职专正门西走80米)

0418-6010055

县教育局

阜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0418-6360776

彰武县教育局

彰武县彰武镇丹霍路3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418-6949826

海州区教育局

海州区人民政府大楼516(中华路66号)

0418-2827022

细河区教育局

细河区工业街北段局三楼311

0418-3958117

太平区教育局

局劳资科403

0418-6323155

新邱区教育局

新邱区教育局三楼人事科(原九中)

0418-3816006

清河门区教育局

局四楼人事股420

0418-6011880

 

  附件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doc

  附件2: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doc

  附件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表) - 填表说明.docx

  附件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表).docx


阜新市教育局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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