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9-05 浏览量:365 来源:阜新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陈雷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税务局、医疗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建设,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市教育局等十部门研究制定了《阜新市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阜新市教育局 中共阜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阜新市公安局
阜新市财政局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税务局 阜新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2022-2025年)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部署,切实解决我市县域普通高中(县举办的普通高中,以下简称县中)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整体提升全市县中办学水平,让更多的农村学生享受优质教育,加大县中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的支撑引领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着力健全县中发展提升保障机制,全面提高县中教育质量,促进县中与城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服务我市乡村振兴和人才发展战略,为我市全力推动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示范市、能源综合创新示范市建设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对普通高中教育的领导,确保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确保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到位,确保普通高中教育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2.坚持源头治理。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稳定县中优质生源,吸引优秀人才在县中长期任教,激发县中办学活力,促进县中持续健康发展。
3.强化政府责任。坚持教育资源配置向县中倾斜,加大县中投入力度,着力补齐县中条件短板,健全县中发展提升保障机制。
4.促进协调发展。统筹谋划市域内县中和城区普通高中发展,积极扩大县中优质教育资源,加快缩小市域内普通高中办学差距。
5.深化教学改革。积极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提高县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水平,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县中整体办学水平显著提升,市域内县中和城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机制基本健全。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统筹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全面规范,县中生源流失现象得到根本扭转。教师补充激励机制基本健全,县中校长教师队伍建设明显加强。教育经费投入分担机制基本健全,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按时足额落实,县中办学经费得到切实保障。按照新高考新课程要求,县中办学条件全面改善,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教育质量显著提高,推动县中教育走上优质特色发展之路。
二、重点任务
(四)深化招生管理改革。全面推进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考试招生录取模式,着力构建规范有序和监督有力的招生机制,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坚持属地招生原则,坚决杜绝跨区域争抢生源现象,防止县中生源流失,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普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加大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优化教师队伍学科结构,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师招聘方案和教师招聘规划,满足实施选课走班教学后的新需求。提高普通高中校长教师管理水平,促进优秀人才合理流动,防止县中优秀人才流失。加强县中教师专项培训,保障教师待遇,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相对稳定的县中教师队伍。
(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全面改善办学条件,有效控制大规模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展小班化教学。加强学校文化建设,改善学校食宿卫生等生活条件,提高学校办学基础能力,创造良好育人环境。
(七)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课程和课堂教学改革,大力推进优秀教学成果应用,完善选课走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生发展指导,充分发挥生涯规划教师对学生成长的指导作用。充分利用农业农村资源,加强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形成具有鲜明县域特色的普通高中育人模式。
三、政策措施
(八)推进阳光招生工程。强化招生管理省级统筹、市级主体和县级落实的责任,积极推进“阳光招生”工程,着力构建规范有序和监督有力的招生机制。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在城区内招生;县域的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县域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实施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招生办法,规范特殊类型招生,防止县中生源流失,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健全完善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加强招生计划和录取过程管理,有效保障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实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加大招生工作监管力度,严格查处违规招生行为。
(九)启动教师护航工程。通过实行普通高中教师“县管校聘”、区域内教师共享等措施,加大编制统筹调配力度,优化教师配备结构。及时补充县中所需教师,严禁长期空编和有编不补,2022年秋季开学前完成挤占县中教职工编制、长期借用县中教师或公办教师在民办学校任教问题整改。提升校长教师管理水平,促进优秀校长教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合理流动,对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恶意从县中学校抢挖人才的,停止学校各类评优评先资格,防止县中优秀人才流失。合理核定县中绩效工资总量,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向优秀人才倾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增强县中教师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县中校长教师专项培训,健全市、县、校三级联动的培训体系,用两年时间完成县中校长全员轮训,用三年时间完成县中骨干教师专题培训和县中教师全员培训。教研部门配齐普通高中各学科专职教研员,加强对县中教育教学工作的研究与指导,为县中教师专业成长和教育教学改革提供有力支撑与服务。
(十)实施县中托管帮扶工程。积极申请教育部“高校托管帮扶县中”项目,申报帮扶项目校,研究制定帮扶实施方案。以大连理工大学托管帮扶彰武高中为契机,充分利用大连理工大学及附属高中优质资源,提升彰武高中的办学理念,加强教学管理、教育教学、师资培训等,提升办学质量,带动提升全市县中办学水平。同时,协调和鼓励省属、市属高校及城区优质普通高中通过开展联合办学、对口支援等方式积极开展县中托管帮扶工作,形成县中托管帮扶体系,提升县中办学质量。
(十一)实施县中标准化建设工程。按照国家修订的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全面改善县中办学条件,指导阜蒙县、彰武县“一校一案”制定本地高中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施小班化教学,坚决防止出现新的大规模学校和大班额。优化校舍资源配置和功能结构,加强学科教室、心理训练室、创新实验室、社团活动室、实验设备与信息化教学条件建设,完善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保障体系,实现县中网络联接全覆盖。提高学校办学基础能力,改善学校食宿卫生等生活条件,通过教学楼体与公共厕所之间增添连廊或采取楼体扩建改造等方式,改善师生户外入厕条件。
(十二)推进特色高中建设工程。深入实施辽宁省特色普通高中建设项目,进一步推进特色普通高中建设。围绕德育、科技、人文、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国际交流合作7个领域,着力打造学校特色品牌项目和标志性成果。大力支持县中以特色高中建设为契机,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育人,对有专业兴趣爱好和特长的学生进行个性化培养。加强与优质普通高中开展校际合作,推动县中开放办学,实现优质特色教育资源共享共用,激发县中内生活力。依据县中自身的文化底蕴与发展优势,定位具有鲜明县域特色的发展方向,培育学校特色文化,构建特色课程体系,创新特色培养模式,探索特色教学方式,加强特色队伍建设,健全特色评价体系,提升特色育人质量,强化特色引领作用,培育一批有文化、有内涵、有特色、有质量的优质县中。到2025年,使我市县域普通高中4所达到省级特色高中、8所达到市级特色高中。
(十三)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工程。深化普通高中课程和课堂教学改革,开展“阜新市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校”遴选工作。严格执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将学校是否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艺术、综合实践活动和理化生实验等课程纳入教育督导内容。充分发挥课堂育人的主阵地作用,积极探索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自主、合作、探究式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学习能力。大力推进优秀教学成果应用,完善选课走班、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创新课堂教学组织形式,拓宽综合实践渠道,强化综合素质培养。依托大数据分析和智能网络平台,搭建覆盖全省县中的“综合资源十信息技术”数字化信息平台,涵盖综合素质评价、学籍管理、学业质量监测、选课走班、生涯指导、教学资源等方面内容,充分利用“沈阳都市圈”建设,对接都市圈教育网和各学校网站,实现互联网资源互通,打造同步课堂,有效提升教学效率和教育质量,带动县中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升。
四、组织保障
(十四)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阜、彰两县要高度重视县中发展提升工作,切实落实党委政府责任,把县中发展提升工作作为推进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举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县中发展提升计划,积极推动解决县中发展提升面临的突出问题。完善普通高中办学管理体制,强化市县两级办学主体责任,促进普通高中教育整体协调发展。树立正确政绩观,不得给县中下达升学指标或单纯以高考升学率考核评价学校和校长、教师。加强县中党建工作,推动建立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加快县中发展提升提供坚强的政治和人才保障。
(十五)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教育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落实好各项任务举措,加强对县中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各有关部门要把县中发展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财政部门要健全普通高中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支持县中及时补充教师,完善县中教师待遇保障和激励机制,落实相关人才政策。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国家修订的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标准,继续实施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项目,重点支持改善县中基本办学条件,加快推进县中学校标准化建设。
(十六)强化督导考核评价
市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要开展县中发展提升情况专项督导,将其作为评价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内容,重点检查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县中教师配备、生均公用经费保障、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大班额和大规模学校、特色学校建设、办学质量提升等方面情况,建立县中发展提升情况跟踪督导机制,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强化问责。
(十七)大力营造良好环境
阜、彰两县要提高对县中发展提升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对县中发展提升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以及新兴媒体,深入宣传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教育改革发展战略部署,推动树立素质教育观念,严禁炒作高考升学率和高考状元。要及时总结宣传县中发展提升的典型经验和有益做法,大力营造县中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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