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关于尽快落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提案》(98号)答复

日期: 2022-04-04 浏览量:300 来源:阜新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陈雷 文字大小:

张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落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育部令49号,以下简称《规则》)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一年来,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对《规则》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为进一步落实落细此项工作,更好的健全教育惩戒的实施、监管和救助机制,让学校、教师会用、敢用、慎用教育惩戒,让家长、社会理解、支持、配合学校、教师教育和管理,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市教育局在2022年春季开学后,要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对《规则》的进一步贯彻实施并开展以下工作:

  一、抓自查整改
各  县区教育局对本辖区内学校落实《规则》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材料,认真疏理后形成整改意见,并报市教育局。
  二、抓试点推进
  市教育局将根据自查情况在阜新市城区和两县选定两所中学、两所小学、一所职专开展《规则》落实试点工作。
  三、抓典型选树
  市教育局将根据《规则》试点工作开展情况选出成绩突出的县区和学校进行认真总结形成经验材料,并在全市加以推广。
  四、抓督导落实
  2022年市县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把《规则》贯彻落实做为重点督导内容。要求各学校结合学生特点,依法制定和完善校规校纪,明确学生行为规范和实施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形和规则。真正做到惩戒有法可依,让学校和教师敢管、善管,确保《规则》发挥实效。


阜新市教育局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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