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适当增加农村学校校车数量的建议》(76号)答复

日期: 2021-04-30 浏览量:362 来源:阜新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陈雷 文字大小:

王秀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适当增加农村学校校车数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校车基本情况

  我市校车工作于2010年从彰武县开始陆续启动,目前,全市共有校车322台,23688名学生(幼儿)乘坐校车上下学(其中:阜蒙县155台12600名学生乘坐,彰武县149台10400名学生乘坐,海州区5台230名学生乘坐,细河区4台98名学生乘坐,太平区2台53名学生乘坐,新邱区2台61名学生乘坐,清河门区5台246名学生乘坐),全部取得校车使用许可,通过合理规划,基本能满足学生需求。校车使用许可审核审批、车辆定期检验、校车驾驶人审核工作已纳入常态化管理,运行状态安全稳定。

  二、我市校车运营和管理情况

  1.校车安全管理机制有效运行。市级层面建立了由桂芳副市长为召集人,市委宣传部、教育、公安、发改委、交通、财政、安监、气象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整合部门力量,形成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2019年,根据校车发展实际,出台了《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阜政办发[2019]9号),进一步明确县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压实教育、公安、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批、监督、管理和教育责任。各县区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建立政府负总责,部门负审批监管责任,校车公司和学校负主体责任的安全管理体系,全力确保本区域内的校车安全平稳运行。

  2.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比较完善。市教育局汇同交通、公安交警部门,研究制定了校车使用许可申请审批制度,严把审核审批关;督促指导县区、学校不断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乘车管理细则、乘车“实名制”管理办法和校车收费管理办法等,层层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状,明确各部门、校车公司、学校、家长与学生的责任与义务。

  3.校车安全教育到位。教育部门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向社会和家长广泛宣传校车管理措施及乘坐标准校车的重要意义,抵制和举报非法校车;彰武县教育局制作了《校车乘坐安全常识宣传片》,组织学生观看并在车里循环播放。完善校车应急预案,每半学期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定期对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

  4.校车安全监管到位。教育部门督促学校加强对乘车学生的校内监管,完善乘车“实名制”管理,落实学生每日乘车的交接单制度,做好学生“早到校、晚乘车”的看护和接送。交通部门加强对校车运行情况的监督,每辆校车都安装了GPS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公安交警严厉打击非法“黑校车”运载学生,严查校车不按线行驶、超员、超速等违规违法行为。各部门间互通校车违法信息,密切配合,严格规范管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校车数量不足,老化严重。我市现有的322台校车中,只有少数符合国家新校车标准,其余大部分为非新标准校车,绝大部分车龄已近10年,车况老化,各项性能减弱,安全系数低。

由于受经济条件的限制,对校车的资金投入不足,造成校车运力不足,各条线路要分二趟到三趟接送学生,造成了学生“起早贪黑”的问题。

  2.运行路线存在风险。校车基本都在农村乡镇村屯接送学生,道路弯多坡陡,遇雨雪等恶劣天气,为确保校车安全,学校必须调整上下学时间、停课、串休或停驶校车,正常教学活动受到影响,一部分学生家长不满意。

  3.私家车顺路搭载学生。从交警的执法检查中发现,有接送自己孩子的私家车搭载同村、同小区或邻居家学生一同上学,此种情况虽不能认定为非法提供校车服务,但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容易被炒作成涉校车辆事故。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1.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贯彻落实《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按照《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县区政府应切实承担起本行政区域内的校车运营和安全管理的总体责任,规范发展专用校车。各级政府加大投入,明确非专用校车的退出期限。根据本县区和学校实际,增加校车数量,合理调整学生上下学的乘车时间,避免出现学生“起大早、贪大黑”的现象。

  2.强化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教育、公安部门督促指导学校将交通安全教育做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交警到校用真实的案例教育引导学生拒乘“黑校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学校通过召开家长会、微信群、《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请家长承诺不让孩子乘坐“黑校车”, 做好与随车照管人员的对接,举报超员超载等校车违规行为。

  3.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教育、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加大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格校车安全检验、审批和管理,对校园周边及校车运行路段、校车安全隐患及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认真排查整治。对于弯多坡陡的危险路段,采取改道绕行、增加照管人员、增加提示牌、指示灯等有效防范措施。对私家车顺路搭载学生的家长,要加强危害性的宣传教育,严查不系安全带上路行为。

  4.加强气象预警和信息上报。教育与气象部门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向所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发布预警信息,切实做好汛期雷电暴雨、台风、大雾、冰雪等极端恶劣天气的各项准备,要以确保校车安全为底线,采取停课、串课、停驶校车等安全防范措施,要提前通知,做好家长思想工作。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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