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为职业学校招聘专业课教师的建议》(77号)答复

日期: 2021-04-15 浏览量:305 来源:阜新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陈雷 文字大小:

邢文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职业学校招聘专业课教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教育局围绕职业教育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布局结构,激发办学活力,深化产教融合,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在教师队伍引进、培养等方面开展了大量探索性工作,采取了多种措施,取得阶段性成效。关于您在建议中提出的职业学校教师缺员逐年增加,制约学校相关教学活动开展的问题,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在2020年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再次对全市职业学校开展了细致的摸底调研,并积极与市委编办等有关部门沟通,研究制定解决方案。

  一、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结构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有职业学校13所,其中,高等职业学校1所(阜新高专),中等职业学校12所。在中等职业学校中,市教育局直属3所(一职、二职、卫校),县区政府办学4所(阜蒙县、彰武县、细河区、清河门区),行业办学4所(三职、体校、篮校、农业学校),企业办学1所(阜矿集团煤炭职专)。

市教育局直属4所职业学校现有编制数1074名,实有在编教职工931人(含工勤55人),空编143人。经统计,在编职工40周岁以下的占32%、41至50周岁的占34%、51周岁以上的占34%,预计2021年至2023年退休人数将达到120人。近几年,职业学校生源相对萎缩,市教育局直属4所职业学校现有在校学生13445人,师生比约为1:16,虽达到了《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教职成〔2010〕12号)中规定1:20的标准,但职业学校部分专业课(如:临床医学、护理学、电气、汽车、焊接技术等)教师呈明显不足趋势,仍需要进一步补充,其他职业学校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2020年为有效解决局直属学校教师严重不足问题,市教育局向编制部门报送了《关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的请示》,提出三年招聘教师计划,其中包括招聘中职学校教师57名,但由于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中央编办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20〕24号),为确保按时完成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400名的任务,市县(区)两级教育部门全力投入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中,中职学校教师招聘计划未能实施。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尽快解决职业学校教师短缺的问题,提升职业学校教师质量,市教育局积极与市委编办、人社等部门沟通,咨询最新招聘政策、探索符合学科特点的招聘方式,拟通过以下几个渠道为职业学校招聘专业课教师: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学校教师。

  按照省关于事业编制使用最新要求,市教育局将积极与市委编办沟通,在2022-2023年事业编制使用控制数内,在事业单位招聘时加大对职业学校教师招聘的倾斜力度。结合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师生比等,进一步论证拟招聘岗位和招聘教师数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学校教师。建议相关县区的教育部门积极与编制、人社部门加强沟通,尽快拟定招聘计划,缓解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短缺问题。

  2.协调市委编办、人社局探索招聘教师新模式。

  借鉴2020年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赴高等院校直接招聘2021届毕业生的经验,研究制定赴高等院校直接招聘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的方案,进一步保证招聘教师质量,鼓励相关县区转变传统招聘模式,多渠道、多维度探索新的招聘方式。

  3.通过劳务派遣引进紧缺人才。

  2019年底,中共阜新市委办公室、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阜委办发〔2019〕91号),要求建立编制机动使用机制,对财政供养的公立医院、职业院校等事业单位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用人单位使用本单位空余编制进行聘用,财政部门按照聘用合同拨付引进人才的工资、补贴等。2020年4月,市人才办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阜人才办发〔2020〕4号),文件中明确了市直财政供养的职业院校可通过校企合作等方式,聘用具有影响力的企业专业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作为非全日制教师,签订《工作协议》;通过自主招聘等方式,聘用具有实践经验的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工以上的技能人才等,作为全日制教师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2020年10月,市教育局按照阜新高等专科学校实际需求向市委编办提交了招聘36名劳务派遣人员的用工额度申请。目前,市教育局计划组织市直属职业学校结合实际教育教学工作,确定用工需求,按照有关程序,提交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用工额度,开展自主招聘工作,以校企合作和劳务派遣的方式为市直职业学校引进紧缺的专业课和实训教师。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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