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规定

日期: 2021-01-12 浏览量:334 来源:阜新市教育局 文字大小: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做好我市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健康安全,特做如下规定:

  一、压实防控责任。机构法人为第一责任人,必须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按人按岗落实登记、扫码、测温、消毒通风、师生(家长)健康监测等各岗位职责,任务明确,贴在门口显著位置。员工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重点管控地区旅居史的必须及时上报主管教育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隔离管控;近14天内有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需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再正常工作。

  二、严把入口关。机构门前要张贴“辽事通”二维码,凡进入者必须核验健康码信息、体温检测,体温≤37.3℃者方可进入,并做好登记;家长和与机构无关人员一律禁止进入;学生来上课前,需要提供学生父母或共同居住人员的“辽事通”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父母或共同居住人员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重点管控地区旅居史的,学生暂缓上课,待其父母或共同居住人员解除隔离后方可复课,父母或共同居住人员近14天内有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需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再安排学生正常上课。要有规范详实的记录登记本或微信记录。

  三、做好清洁消毒通风。保持教室、活动场所等环境卫生整洁,每日做好消毒通风,要有记录规范详实的消毒记录本和通风记录本。消毒要求:(1)对门把手、课桌椅、讲台、电脑键盘、鼠标、水龙头、楼梯扶手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75%的酒精进行擦拭消毒,消毒频次为:每天2-3次,或者更换新一批学生消毒一次。(2)每天学生离校后,进行一次全方位(包括卫生间)清洁并消毒:可使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擦拭消毒,密闭30分钟后用清水擦净,然后开窗通风60分钟。(3)垃圾做到日产日清,设置废弃口罩收集桶,每天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处理。通风要求:教室、办公室等活动场所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如果教室更换新一批学生,中间要通风30分钟以上。使用空调的,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没有窗户和不能保证通风的教室禁止使用。

  四、做好个人防护。教室内要保证学生单人单桌,前后左右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每个教室不得超过30人;学生上课要佩戴口罩;如果学生和教师之间不能保持安全距离,讲课时教师要佩戴口罩。

  五、熟悉应急处置流程。设置临时隔离区域,教职工或学生如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呕吐、腹泻等症状,机构工作人员应立即予以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专人送入临时隔离区,对其复测体温,询问流行病学史,做好记录;第一时间向属地疾控部门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在疾控、教育部门指导下采取相应疫情防控处置措施,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管理。属地疾控部门和主管教育部门的联系电话要贴在隔离区域的醒目位置。  

  六、做好防护物资储备。根据学校规模、学生及教职工数量,储备足够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消毒设备、消毒用品(含氯消毒液、75%的酒精)、口罩(医用外科口罩防护级别以上的防护口罩和一次性医用口罩)、手套、测温仪(包括水银温度计)、洗手液、免洗手消毒剂,防护服、护目镜、呕吐包等。物品要规范合理存放并加强安全管理。


                                  阜新市教育局

                                2021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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