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12-01 浏览量:703 来源:阜新市教育局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教育局,局直属中小学校(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省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推进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辽宁省教育厅印发的《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的通知》(辽教发[2020]33号)精神,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过重课业负担,现将《阜新市教育局贯彻落实<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县、区及直属中小学校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对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和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对教师作业管理情况进行科学评价,将其纳入教师工作量。强化督导检查,各县、区教育局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市监督举报电话:0418-6010010,阜蒙县8833027、彰武县6949819、海州区2826934、细河区3958138、太平区6323154、新邱区3816003、清河门区6011895),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作业负担过重问题及时回应,认真查实,严肃处理。
本方案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阜新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18日
阜新市教育局贯彻落实《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推进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辽宁省教育厅印发的《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的通知》(辽教发[2020]33号)要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9﹞29号)精神,深入落实“全省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推进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辽宁省教育厅印发的《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站位,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
1. 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务必将《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教师和每一位家长,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覆盖、无死角。
2. 严格按照“十要求”布置作业。实施“零起点”教学,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教师要紧扣课程标准和教学进度,以帮助学生完成学习任务和掌握教学内容为目的,以课本所附作业题、课后练习为主要依据布置作业。不得超越课程标准、超越教学进度、超越学生能力布置集体性学生作业。教师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不得布置要求家长代劳学生作业。
3.公开作业负担过重监督举报电话。市教育局6010010、阜蒙县8833027、彰武县6949819、海州区2826934、细河区3958138、太平区6323154、新邱区3816003、清河门区6011895。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二)统筹兼顾,科学布置作业
1.坚持“五育并举”的育人理念。教师要从立德树人,全面发展的育人目标出发,科学合理设计和布置作业,要坚持“学生为本”,注重学生核心素养的养成。
2. 科学发挥作业功能,鼓励学生探索创新。作业的设计与评价要基于课程标准和课程性质,要立足课堂和学生实际。作业的设计和编写要精益求精,要坚持过程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相结合,建立尊重学生认知规律、个体差异、循序渐进的科学评价体系。作业设计要克服书面作业的局限性,要关注多维学习目标,淡化比较,减负增效。教师既要关注学生作业的结果,更要关注学生的作业态度、作业习惯和作业过程。
3. 不断增强学生综合素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课程设置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科学设计作业内容。通过实践课程,丰富学生作业。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完善视觉环境,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4. 积极发挥家长教育职责。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作业观,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要正确发挥家长在学生作业过程中的督促、支持与鼓励作用。
(三)加强管理,建立健全作业管理制度
1.健全作业管理制度。各县区教育局、教研部门、学校要加强各学科作业管理。要建立作业评价制度,定期检查和统计各学校、各年级作业情况,引导教师重视作业设计质量,规范教师布置作业的行为。
2.加强作业总量控制。各学校要积极探索和创新有效方式,统筹管理,制定学校作业管理方案,统一协作班主任及各任课教师共同做好各学科每日作业量的平衡工作。教师要合理布置作业,应按不同学段、不同年级要求科学设置,严禁布置惩罚性、重复性作业,严禁强制或暗示学生订阅教辅材料等行为。
3.加强教师考核。要把教师作业设计水平作为教师业务能力提升和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教师是设计和评价作业的主要责任人。教师应合理使用各种批改形式,对布置的作业必须做到全批全改。
三、保障措施
1.各县、区教育局要把加强中小学作业管理作为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做到贯彻落实政策、会议精神上下一致,齐心协力。严禁出现上面抓的紧、下面执行松的现象,加大督导检查和问责力度,并定期通报违规问题处理情况。
2.教研部门要围绕作业设计的科学性、有效性、发展性、多样性等开展专题研究,针对作业管理,研究建立专门的评价机制。要组织学校领导、教研组长、骨干教师进行作业管理专题培训,定期开展中小学生作业管理情况的调研,积极宣传各学校在作业管理方面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以点带面,引领和带动更多学校提高作业管理水平。
3. 各学校要成立以校级领导主要负责,教务处、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班主任、骨干教师参与的各级作业管理机制。加强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举报问责制度,不定期对学校学生作业情况进行检查。要定期检查和统计各年级作业的总量和批改情况,分析作业质量,及时发现和整改作业管理存在的问题,确保将作业管理具体要求落实到位。将学生作业管理工作作为职务晋级、评优评先、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
1.学校必须“零起点”教学,严禁敷衍教学超纲超进度教学。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标准,按照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对于新的知识内容一律“零起点”教学,保证课堂教学完整性。对于非“零起点”教学的学校和校长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严禁强制或暗示学生订阅教辅材料等行为。
2.学校必须合理确定考试难度,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排名。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不出偏、怪考题,考试难度适当。严禁公布考生个人或集体的考试成绩、名次等信息,校内不得开展各班级学生考试成绩排名。
3.学校必须控制作业总量,严禁挪用挤占自习课时间。学校制定作业实施方案,教务部门、年级组长、班主任分别协调统筹学校、年级、班级各学科教师科学合理布置作业,把握作业内容、形式和总量。学校要明确规定合理充足的学生自习课时间,严禁无故挪用、挤占。
4.教师必须精准布置作业,严禁布置惩罚性、重复性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45分钟,初中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60分钟。严禁教师在微信群、QQ群等布置家庭作业。
5.教师必须亲自批改作业,严禁家长、学生代劳。对于不按时亲自批改作业的教师,一律取消职务晋级、评先评优资格,学校校长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6.学生要主动独立完成作业。学生要充分利用校内外学习时间,加强自我管理,主动独立完成作业,不敷衍、不抄袭。
7.学生要做到每天坚持校外体育活动。学生要加强体育锻炼,校外体育活动要纳入家庭作业任务。严格控制好居家上网时间,自觉保护视力,最大限度减少使用电子产品时间。
8.家长要做好学生家庭作业的督促落实。家长要积极营建良好的学习环境,不额外给学生增加家庭作业负担。做好学生校外体育活动安全保护教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及时将学生家庭作业完成情况反馈给教师。
9.家长要做好学生睡眠保障。家长要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家长要控制学生电子产品使用时长,防止学生沉迷网络。
10.各地要切实减轻教师负担,严格控制各类社会事务“进校园”。不得安排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场所开展专项工作,不得要求教师重复填报同类表格数据等,保障教师批改作业时间。
主办单位:阜新市教育局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海州区西山路73-2号 邮编:123000 Email:jyj6010000@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0202000072号
辽ICP备2021000249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44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6010000 网站举报邮箱:jyj60100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