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十二届一次会议《关于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的提案》(198号)答复

日期: 2018-04-28 浏览量:154 来源:阜新市教育局 文字大小:

尊敬的许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的提案》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教育的关心,特别是对幼儿园安全的关注,充分体现了您对社会家庭和孩子身心健康的大爱!

  市教育局历来高度重视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理念,不断加强安防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人防、物防、技防的有效结合,确保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稳定。现答复如下:

  2017年11月,北京携程亲子园、红黄蓝幼儿园等事件暴光后,引起了市教育局的高度重视,党委书记、局长等相关领导带队,组成7个检查组,对全市幼儿园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在检查中确实发现一些幼儿园(尤其是民办幼儿园)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市教育局进行了通报并限期整改。我们将2018年确定为全市学前教育安全管理年,全面加强管理,进一步查缺补漏完善管理制度,促进学前教育规范发展。

  一是严格幼儿园审批标准、程序,加强开办指导,严禁在办园条件、人员配备、安全标准及资质方面私自随意降低审批标准。

  二是建立幼儿园年检报告制度,严把年检质量,每年3月底前完成幼儿园开办情况全面复核审验并形成报告报市教育局备案,凡年检不合格并且限期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本年度出现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取消其办园资格。

  三是市教育局将积极协调市公安局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公治[2015]168)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公安部、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中明确规定了学校、幼儿园的人防建设规范,保安员的配备标准和工作职责;物防建设规范,门卫防卫器械的配备标准及物防建设要求;技防建设规范,幼儿园技防设施(监控、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安装要求。将人防、物防、技防的达标情况做为幼儿园年检的必备条件之一。

  四是监督幼儿园认真落实门卫安全管理制度,制度中对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安全防范设施设备建设、保安人员配备、保安员职责、上放学时段门卫的值守、进出校门的管理、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置等做了详尽的的规定。

  “校园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对社会、家庭、孩子负责的使命感把工作做细做实,为孩子们营造和谐安全的学习环境,使其健康幸福的成长。

  谨此答复。





                                                    阜新市教育局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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