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14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25-12-01 浏览量:65 来源:阜新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陈雷 文字大小:

各县(区)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提升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根据省、市关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相关部署,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决定在全市教育(体育)系统深入开展第14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文明交通,礼行天下。

  二、活动时间

  2025年12月2日前后,相关宣传教育活动可贯穿整个12月。

  三、活动内容

  各县(区)、各学校要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公安厅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6)>的通知》(辽公交管〔2023〕80号)精神及“平安铁路”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交通安全知识入脑入心。

  (一)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教育

  1.营造浓厚氛围。各学校要围绕活动主题,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校园网站等平台,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宣传片;通过宣传栏、国旗下讲话、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等形式,广泛宣传“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意义及交通安全知识,营造良好氛围。

  2.组织主题班(队)会。各学校需精心组织一次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班(队)会,通过案例剖析、知识竞赛、演讲比赛、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引导学生深入探讨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3.举办知识讲座与互动体验。积极邀请交警、交通安全专家、法治副校长等走进校园,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讲座。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组织学生参与交通安全模拟体验、VR体验等活动,增强教育的直观性和实效性。

  (二)强化交通安全知识普及

  1.学习交通法规。重点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帮助学生掌握基本交通规则,如信号灯与交通标志标线的含义,行人、非机动车及乘车人的通行规定等。加强关于“不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上路、不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车上路、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得驾驶机动车”等法规的教育。

  2.强调安全细节。针对不同学段学生特点开展针对性教育。对幼儿和小学低年级学生,重点加强“知危险、会避险”教育,如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远离汽车盲区等;对中学和高校学生,着重强化骑行自行车(特别是电动自行车)、乘坐公共交通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强调佩戴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的重要性。同时,教育引导学生爱护公路、铁路设施,严禁横穿封闭铁路线路、向运行火车投掷石块、破坏交通设施等危险和违法行为。

  3.倡导文明出行。教育引导师生自觉摒弃乱穿马路、翻越护栏、骑车逆行、闯红灯、车窗抛物等交通陋习,养成文明出行好习惯。

  (三)落实交通安全防范措施

  1.加强校园及周边交通管理。各学校要持续完善校内车辆管理制度及交通标志、标线、减速带等安全设施。严格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指南》相关规定,严格校门管理,严禁无关车辆进入校园。优化校内车辆行驶路线与停车场设置,确保与学生活动区域实现物理隔离,保障校内交通安全。

  2.规范校车安全管理。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校车及驾驶员准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和驾驶员资质审查。落实校车司机健康体检和“隔夜酒驾”检测,强化随车照管人员责任,确保学生上下车安全及乘车秩序。有校车的学校、幼儿园需加强应对极端天气的安全防范,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使用定制公交的学校要加强学生及家长的安全教育引导,并积极协调运营公司在运行沿线设置符合标准的乘降站点,确保学生安全上下车。

  3.排查消除交通安全风险。各县(区)、各学校要经常性排查涉师生校内外的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及时整改。引导家长履行监护责任,选择合格车辆接送学生,严禁学生乘坐超员、无证、无牌等违规车辆。结合东北地区冬季天黑早、能见度低(特别是农村地区)的特点,强化“被看见才安全”理念,鼓励各方为学生校服、书包加装反光贴、警示灯等安全防护装置,进一步降低安全风险。

  4.健全家警校协同共治机制。各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告家长书、家校联系平台等途径,向家长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引导家长以身作则,遵守交通法规。倡导学生选择步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绿色出行方式,并做好相应安全指导。鼓励家长参与上下学时段交通安全志愿活动,协助学校及公安机关维护交通秩序。对校园门前交通设施不完善的情况,应及时向属地交警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推动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教育活动,将其作为当前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注重教育实效。要结合实际,创新活动形式和载体,丰富活动内容,避免形式主义。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特点,开展易于接受、入脑入心的宣传教育,切实提升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三)强化督导总结。各单位要加强对所属学校活动开展情况的指导与督促,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注意对活动过程性材料及相关成果的收集、整理与留存。

  联系人:李永增  电话:6010070  13795001058




阜新市教育局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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