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科(民族教育科)

日期: 2024-08-29 浏览量:2754 来源:阜新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陈雷 文字大小:

  负责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和义务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指导义务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改革、考试评价改革,统筹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拟订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政策措施,统筹管理义务教育教材并组织审定义务教育地方教材,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国家语言文字标准和规范的应用,拟订语言文字工作地方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并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普通话水平测试和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全市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拟订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政策及基本教学指导文件,规范学前教育内容和办学行为,指导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指导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改革工作,指导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统筹管理普通高中和特殊教育教材并组织审定普通高中和特殊教育地方教材。

  

  基教科科长:李民

  联系电话:0418--6010010

  办公时间:8:30-17: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阜新市海州区西山路7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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