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3-02-23 浏览量:661 来源:阜新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陈雷 文字大小:

各县区教育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全市教育系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阜新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15日




全市教育系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教通〔2022〕277号)、《阜新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阜安委办发〔2022〕107号)文件要求及市安委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相关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各地多起安全事故教训,全力确保岁末年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吸取近期典型事故教训,做到“思想认识要真提高、党政领导要真重视、责任部门要真负责、手段措施要真管用”,落实落细各方面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校园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年终岁尾安全稳定。

  二、排查整治内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安委办第四季度安全生产会议要求,全面部署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情况。重点检查学习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近期省市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分析研判校园安全形势,部署岁末年初安全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等情况。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校园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制度建设情况;属地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校园安全保障机制建设情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3.校园日常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校园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校车安全、食堂燃气和醇基燃料安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和校园周边安全等;学校重点部位、重点人群管理和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建立总体台账、完善相应措施和整改落实情况。

  4.安防体系建设情况。严格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重点检查中小学幼儿园“四个100%”达标情况(封闭管理、专职保安员、一键式报警和视频监控、公安机关护学岗),以及各级各类学校防坠楼装置建设情况(限位器、防护网、防护栏等 )。特别是对纳入反恐怖重点目标管理的学校,要加强校园门前硬隔离防冲撞设施的有效防护作用及“三防”建设按照反恐工作标准落实情况。

  5.心理健康教育情况。重点检查初中以上学校是否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对高校新生开设心理健康公共必修课,是否在每年新生入校后开展1次全覆盖的心理健康测评,建立个性化心理档案,是否对所有辅导员每年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是否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4000的比例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班级是否设立心理委员,是否为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配备不少于300㎡的办公场地和必要设备。重点检查中小学校是否设立专门的心理咨询辅导室,是否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重点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否设立或依托相关机构,牵头负责组织区域内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对测评结果运用提供专业指导,帮助学校建立“一生一策”的心理成长档案。

  6.校园疫情防控情况。重点检查及时传达学习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教育部、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定期召开疫情防控会议,研判疫情形势,制定本地本校疫情防控方案和处置预案,并根据疫情变化特点适时调整优化。

  三、工作安排

  本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 2023年1月31日结束(时间与省教育厅同步)。采取学校自查、县区检查、市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纳入年度考核。

  第一阶段:学校自查(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各级各类学校对校园安全隐患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建立台账、迅速整改、完结销号。对仅靠学校难以解决的共性问题、难点问题,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协调相关部门推动解决。

  第二阶段:县区检查(2023年1月13日前完成)。各县(区)教育局通过集中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深入一线,指导学校全面排查隐患、精准解决问题,协调有关部门给予学校多方面支持,推动解决一批涉校安全难点问题。

  第三阶段:市级抽查(2023年1月20日前完成)。市教育局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重点抽查,严查组织领导是否有力、工作机制是否健全、问题排查是否精准、整改措施是否到位、工作成效是否明显、广大师生是否满意,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推动整改落实。

  第四阶段:总结评估(2023年1月31日前完成)。市教育局牵头汇总督查情况和各县区检查情况,梳理共性难点问题,协调有关部门专题研究、推动解决隐患。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岁末年初校园安全的重要性,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及时排查整改问题隐患。党政主要领导要将排查整治行动作为抓好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研判分析,高位部署推进。

  2.抓好统筹协调。各县区、各学校要实行挂图作战,推动排查整治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加强与属地相关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将排查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3.加强信息报送。请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于2023年2月3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科。期间,每半个月报送一次工作信息(包括工作进展情况、检查情况、发现问题情况、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处置情况、采取的有效做法等)。

  联系人:李永增,电话:6010070,邮箱:391007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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