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修订《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2-08-19 浏览量:210 来源:阜新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陈雷 文字大小: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校园安全工作新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校园安全防范标准体系和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提供参考依据,国家组织相关部门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GB/T 29315--2012)进行了修订(以下简称《防范要求》),于2022年4月15日批准发布,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按照公安部、教育部文件要求,现就贯彻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防范要求》的重要意义

《防范要求》是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重要依据,是有效保护校园安全、降低不法侵害的重要手段,是公安机关、教育部门开展安全监管工作的行动指南。在修订过程中充分考虑现阶段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实际需求和应用,针对当前校园安全面临复杂形势,立足提升校园治理能力水平,遵循“实用可行、科学先进、适度超前”原则,新标准发布实施对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防范工作,指导学校更加精准、科学落实相关防护措施,有效保障广大学生和教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将贯彻实施《防范要求》作为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关键着力点,作为提升校园治理能力的重要切入点,作为日常检查、指导监督的衡量标尺,督促学校不断完善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水平。

二、认真抓好宣贯培训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会议、论坛、新媒体等多种形式,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标准宣传、解读、培训工作,确保一线人员深入领会、准确把握标准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熟练掌握、精准运用到指导校园安防建设和日常检查工作中。要重点对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和安全责任人员开展宣传教育,线上、线下同步解读,确保各级各类学校尽快熟悉掌握标准内容,为认真落实好、执行好标准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积极推进《防范要求》贯彻实施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履行好对校园安全管理监督职责,以《防范要求》宣贯推广为契机,结合“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校园安防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校园安全专项整顿等一系列部署要求,全面开展校园安全监督检查,压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加大安防建设投入力度,确保标准执行到位、安防设施有效运转。对未达到标准要求的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推动尽快达标。要坚持“目标导向、分步实施”原则,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稳妥推进《防范要求》全面落实。

四、强化联动验收考核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各自职能,抓好任务分解,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要结合日常抽查、暗访检查,将达标情况作为衡量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平安校园建设考核体系,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

接此通知后,请即传达到各级各类学校,并指导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教育培训、救助保护等机构,参照《防范要求》有关内容,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建设。有关贯彻落实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市教育局安全与体卫艺科。

联系人:李永增  电话:6010070

附件: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GBT 29315-2022)


阜新市教育局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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