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强学前教育工作的建议》(37号)答复

日期: 2021-04-15 浏览量:354 来源:阜新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陈雷 文字大小:

勾秀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前教育工作的建议收悉,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很专业的指出了学前教育现在面临的突出问题,也对我们今后的教育工作有很好的启发、指导和借鉴作用。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按照“扩公办、调结构、提质量”的原则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学前教育整体水平稳步提高。但是,学前教育优质资源不足,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不稳定等问题仍制约着我市学前教育的发展。下面,我们着重向您介绍一下我市学前教育在近两年正在开展的相关工作和未来的工作方向:

  一、近两年相关工作

  (一)积极争取编制,稳定幼儿园教师队伍

  保障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是稳定和提高幼儿园教师队伍的必要条件,也是我们教育行政部门关注的焦点。为解决教师编制不足导致的公办幼儿园负担过重问题,我们积极争取市政府的支持,协同编办进行商讨,认真落实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教发[2019]29号)中“事业单位性质的公办幼儿园园长及骨干教师原则上纳入编制内管理”精神,在编办的大力支持下 2020年共为我市公办幼儿园争取到62个教师编制,其中市直幼儿园2个,其余60个都用于乡镇中心幼儿园,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市公办幼儿园办园压力,也有效促进了学前教育城乡均衡发展。

  (二)强化教科研引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针对学前教育教师素质参差不齐,整体水平不高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在职教师培训工作。首先,我们将公、民办幼儿园教师统一纳入继续教育管理范畴,实施统一管理,实行全员免费培训,共同参与教学研究等活动。依托省内外培训基地,组织举办了教研员、幼儿园园长和教师不同层次的培训班,充分发挥其在师资队伍建设中的骨干、带头作用。其次,我们创新培训模式,并借助地方高校的人力资源优势,与高专合作开展“顶岗实习、置换式培训”,幼儿教师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迅速得到提升。同时我们还加大园际交流,开展幼儿园活动区教育和探究性教育研讨活动,为教师提供更多的学习交流机会,保证了学前教研的科学性、先进性和有效性。最后,我们还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辽宁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教育局于2020年6月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通知》,通过常态化开展师德师风学习培训活动、扎实开展师德师风自查承诺活动、加大对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查处力度等措施,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自觉性与责任感。

  (三)常态化治理,营造科学育儿氛围

  为规范办园行为,纠正和防止幼儿园教育“小学化”,我们已经将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列为常态工作:一是市教育局于2018年印发《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小学和开设有幼儿教育培训项目的社会培训机构,在课程内容、教育方式、教育环境等方面坚决杜绝“小学化”倾向,要求小学坚持“零起点”教学,将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现象作为日常检查、动态监管幼儿园的重要指标,健全长效机制。二是注重宣传引导,通过组织开展学前教育宣传系列活动,广泛宣传科学育儿理念,引导家长认清“拔苗助长”危害,纠正“抢跑”心态,让孩子健康发展。

  二、未来工作方向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加强学前教育工作,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一)加强协调,继续积极争取幼儿园教师编制

我们将继续加强与编办协商,配合编制部门根据省关于事业编制使用最新要求,在控制数内加强统筹利用,提高编制使用效益,在事业单位招聘时继续加大对幼儿教师招聘的倾斜力度,按照“人岗相适”原则认真做好招聘岗位审核,满足全市学前教育发展需要。对民办幼儿园,我们也将按照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教师[2013]1号)文件要求,将“两教一保”纳入幼儿园审批及年检的重要范畴,督促各县区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补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

  (二)积极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1、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

  一是积极扩充公办教育资源。通过新建、改扩建、扩容增量等多种方式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二是通过巩固“无证园”治理成果、加强管理增强办园活力等方式,盘活现有公办学位。三是进一步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确保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都办成普惠性幼儿园。

  2、加大普惠性幼儿园扶持力度

  一是督促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准确把握地区普惠情况,多措并举加强对普惠性幼儿园的扶持,引导更多的优质民办幼儿园加入普惠队伍。二是做好经费保障。强化县区政府主体责任,积极争取资金加大投入,确保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每人每年500元落实到位。

  (三)加强幼儿园监管,规范办园行为

  一是督促各县区要按照国家、省、市关于调整幼儿园结构,优化布局,促进幼儿园标准化、规范化发展的要求,通过严把审批关、加强小规模幼儿园管理、规范幼儿园名称管理等举措,规范办园行为。二是推进幼儿园和小学双向科学衔接。落实《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行动计划》,按照省教育厅要求遴选省级实验区和试点园、试点校,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切实提高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四)注重培训实效,全面提升教师素质

  一是加强教科研指导,持续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年内将召开经验交流会加强教研指导力度,多形式推广科学的教育理念。二是加强幼儿教师在职培训,注重考核,力求实效,预计年内将培训公、民办幼儿园教师680人次。同时引导幼儿园完善管理制度,注重加强幼儿园自身内部培训,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不断提升培训质量。三是继续开展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组织幼儿园园长通过专题讲座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提升办园理念和管理水平。四是将通过宣传指导、不定期开展师德师风建设等相关活动,不断规范幼儿园教师的职业行为,切实提高教师的法制观念和整体素质,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幼儿园教师队伍形象。

  总之,在今后我们会大力加强学前教育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市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办好新时代学前教育,更好实现幼有所育。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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