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地核查的通知

日期: 2024-11-15 浏览量:139 来源:阜新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陈雷 文字大小:

各县区人民政府:

根据2024年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安排,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近期将组织开展2024年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地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4年11月15日至29日

二、督查内容

1.提高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程度和发展水平。

2.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

3.推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情况。

4.持续扩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情况。

5.保障教育投入,确保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情况。

6.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情况。

7.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情况。

8.维修校舍情况。

9.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情况。

10.坚持政治统领,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情况。11.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情况。12.化解义务教育阶段“大校额”学校情况。13.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情况。

14.落实“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情况。15.持续巩固“双减”治理成效情况.

16.加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特色高中建设情况。

17.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继续教育服务水平情况。

18.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情况。

19.信访积案化解情况。

20.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情况。

三、督查方式

本次实地督查组由16人组成,对各县区开展延伸督查,并抽查学校4-6所(含中小学,幼儿园),

四、督查程序

(一)召开县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职评价工作介绍会

督查组听取政府分管负责人关于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汇报,就相关问题与政府及有关部门座谈,

(二)查验资料并走访县级相关部门

督查组对照评价指标集中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纸质版电子版均可),针对县级自查,专家评审和集中核查资料中发现的问题,到县级财政、人社等部门访谈,了解履行教育职责情况。

(三)抽查相关学校

督查组听取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汇报,实地查验相应评价指标的落实情况。深入一线开展重点问题督查,抽查相关学校,访谈相关负责人及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

(四)反馈督查情况

督查工作结束,各小组合议后,向县级政府书面反馈实地督查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实地督查工作,及时梳理总结本地工作开展情况,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有关文件资料及数据内容客观、全面、真实,严禁数据造假和伪造有关资料,积极配合督查组高质量完成督查工作。

(二)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不搞层层多人陪同,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联系人:范艳楠,联系电话:6010016.电子邮箱jyj6010016@163.com



阜新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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