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集中开展暑假假期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和教师节前后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3-07-03 浏览量:915 来源:阜新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陈雷 文字大小:

各县区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

现将《集中开展暑假假期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和教师节前后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并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阜新市教育局

2023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集中开展暑假假期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和教师节前后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在职教师从教行为,持续保持我市集中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热点问题,市教育局决定利用暑假假期、教师节前后在全市开展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集中整治行动。

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注和期盼,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课外培训负担,以严肃查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作为服务阜新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有力抓手,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和育人环境,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违规行为的认定

(一)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行为的认定

在职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简称十条禁令),视为违规。

1.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下有偿补课行为;

2.私自开办各类补习班、自习室行为;

3.利用学校公共资源(教室、会议室、体育设施等)有偿补课行为;

4.为学生开办家庭课堂有偿补课行为;

5.提高学困生成绩”“自愿”“无偿标榜开办小型班的有偿补课行为;

6.向校外培训机构或他人推荐、诱导学生补课行为;

7.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托管班、黑机构等补课行为;

8.参加由家长或家长委员会组织的有偿补课行为;

9.利用网络平台有偿补课行为;

10.组织学生有偿体育训练行为。

同时,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驻足校外补课、托管等场所,特殊情况要向所在学校作出说明,报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二)在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行为的认定

在职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简称三个禁止),视为违纪。

1.禁止在职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以任何方式索要和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行为;

2.禁止借教师节收受节礼行为;

3.禁止中高考后接受或参加谢师宴等行为。

三、对违规教师、相关责任人及学校的处理办法

(一)对违规教师的处理

1.对违反十条禁令”“三个禁止的违规违纪教师,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解除聘用等处分。

2.违规违纪所得5000元以上,社会反响较大,引发舆情;2018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以来已被处理教师再次组织有偿补课或多次收受礼品礼金,不论情节一律给予开除。

3.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

4.行政处分的同时,给予:(1)全额返还违规违纪收入;(2)调离教学一线岗位或原工作单位到其他学校任职;(3)取消当年及下一年度绩效工资;4三年内不得参加职称评聘;(5)撤销学校中层岗位职务,三年内不得重新聘用;(6)对近三年获得过的荣誉称号,按批准授予权限予以撤销,并取消相关待遇,三年内不得评先评优;(7)全市予以通报批评。

5.2023年起,各中小学实施岗位聘用时,要将不得违规有偿补课或收受礼品礼金,一经查实解除聘任纳入聘用合同,对查实有违规有偿补课或收受礼品礼金行为的,按照聘用合同解除聘任。

(二)对学校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的处理

年内查实有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及接受礼品礼金等违反师德行为的,学校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同时诫勉谈话;两起(含)以上或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问责,全市给予通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请给予免职处理。

(三)对学校的处理

学校一个年度内查实两起以上(含)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及收受礼品礼金等违反师德问题的,取消当年各项评优评先资格,并予以通报。对于查实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等违反师德行为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责令停学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办学资格。

四、时间安排

集中治理行动自202371日(中考结束)开始,20239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71日至715日)

制发《暑假假期集中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各县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工作部署。充分利用《阜新日报》、阜新教育网等新闻媒体,借助微信公众平台、家长微信群、学校电子屏或致家长一封信形式,公开发布整治工作信息,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努力营造社会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警示教育阶段(2023710日至722日学校教师放假前)

各中小学校要召开教职工大会,集中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阜新市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从事有偿补课行为管理办法》(试行),以及严禁教师收受学生礼品礼金等行为的有关规定,传达集中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并组织全体教师签订《拒绝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承诺书》,教育引导广大教师严格执行十条禁令三个禁止

(三)集中治理阶段(2023722日至910日)

市教育局、县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三级联动,采取定点检查与随机巡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不分时段,不分昼夜,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各县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内在职教师补课问题的执法检查,并按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实施交叉互检;各中小学校重点加强对本校教师的监督管理;对补课频发、群众投诉比较集中的区域,组织市县区及学校开展联合整治。结合三季度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伴随式专项行政执法监督,与市司法局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加大对托管班、自习室等义务教育学科类教学等违规行为的综合执法。

针对教师节前教师收受节礼的高发时期。市县区教育局督查组深入基层学校,走到学生中间,开展明查暗访。各中小学校要组织专人,借助学校安全监控设备,进行全时段、全方位监督。

对发现的从事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教师一律全市进行通报,并通过新闻媒体点名道姓予以公开曝光。

(四)工作总结阶段(2023910日至930日)

市、县区教育局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总结,梳理归纳整治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和采取的创新措施,查找存在薄弱环节,积极探索整治工作的有效举措,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县区教育局、直属各中小学校于925日前将暑假假期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集中治理工作完成情况报市教育局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

五、有关要求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对集中整治行动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要站在维护教育大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阜新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高度,重视和加强暑假假期教师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集中整治工作。要认真安排部署,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落实工作的具体部门,整合行政执法队伍,确保工作顺畅,落实到位。要加强工作协调,将集中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与治理校外培训机构有机结合,同步展开,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各中小学校作为学校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等违反师德问题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好校长工作职责,加强对教师职业行为的监督和考核,推动教师依法从教、规范执教。要将治理工作与师德建设有机结合,与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审、班主任的选用、评先评优、实施奖惩有机结合,对于存在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行为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三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监督举报电话,做好12345市民综合服务平台、电话举报平台的值班值守工作,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四位一体监督网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市教育局601007760100226010080(校外办学机构监督电话);阜蒙县8833058;彰武县694981269499706949801(校外办学机构监督电话);海州区28221903386559(校外办学机构监督电话);细河区3958129;太平区6323154;新邱区3816005清河门区6011890

四是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对群众举报线索要认真组织查处,形成工作闭环,迅速作出处理。要严格落实对教师及相关责任人处理办法,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形成有效震慑。特别是对整治期间顶风违纪、屡教不改的教师要依纪依规、从严从重惩处。对于查实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教师后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坚决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

1.集中开展暑假假期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和教师节前后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组织领导机构

2.阜新市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承诺书

附件1

集中开展暑假假期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教师节前后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组织领导机构


一、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 陈晓娟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宋海航   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胡增贵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永贵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德华   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委员

    员: 李继常   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     

李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民族教育科)科长

樊    市教育局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科科长

                 郝    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科科长

王卓识   市教育局行政审批科(人事科、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科长    

各县区教育局局长、分管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和市教育局法规办有关同志组成,负责专项治理日常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委员杨德华兼任。

二、监督执纪检查组

 长: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王立震                

 员: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孙凌泽

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岳 

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崔 

主要职责:查处全市教育系统在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参与行政执法检查,对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三、行政执法检查组

 成立市县区行政执法检查组。

由法规办负责统一整合局机关执法力量,组织市级执法检查,协调相关部门综合执法,调度全市教育行政执法行动。

各县区教育局结合自身实际出相应安排。


附件2:

阜新市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承诺书


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为认真履行教师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廉洁从教,我郑重承诺:

坚决执行市教育局有关于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十条禁令,即(一)不故意留下课堂内容放在课外有偿补;(二)不开办各类补习班、自习室;(三)不利用学校公共资源(教室、会议室、体育设施等)组织有偿补课;(四)不为学生开办家庭课堂有偿补课;(五)不以提高学困生成绩”“自愿”“无偿标榜开办小型班有偿补课;(六)不向校外培训机构或他人推荐、诱导学生补课(七)不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托管班、黑机构等组织的补课;(八)不参加由家长或家长委员会组织的有偿补课;(九)不利用网络平台组织学生有偿授课。(十)不组织学生有偿体育训练。同时,不驻足校外补课、托管等场所,特殊情况向学校作出说明。

坚决执行市教育局关于在职教师收受礼品礼金三个禁止。即(一)禁止在职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以任何方式索要和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行为;(二)禁止借教师节收受节礼行为;(三)禁止中高考后接受或参加谢师宴等行为。

如违反上述承诺,接受从严从重处罚,直至开除

承诺人:(签字)                  长:(签字)


(学校名称,加盖公章)


  文件解读:关于《集中开展暑假假期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和教师节前后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图解:关于《集中开展暑假假期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和教师节前后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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