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在我市中小学加大推广使用校车接送的建议》(28号)答复

日期: 2022-04-18 浏览量:704 来源:阜新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陈雷 文字大小:

齐英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中小学加大推广使用校车接送的建议收悉,现将答复如下:
  一、全市校车管理基本情况
  我市校车工作于2010年从彰武县开始陆续启动,截止2022年2月,全市运行校车289台,21859名学生(幼儿)接受校车服务。目前,运行校车全部取得使用许可,驾驶员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通过合理规划,基本能满足学生需求。校车使用许可审核审批、车辆定期检验、校车驾驶人审核工作已纳入常态化管理,现运行状态安全稳定。
  1.建立健全校车安全运行保障体系。市级层面建立了由分管教育副市长为召集人,市教育局、公安局、发改委、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应急局、气象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整合部门力量,形成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我市2019年结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8〕41号)出台了《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阜政办发[2019]9号)。进一步明确县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压实教育、公安、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批、监督、管理和教育责任,全力确保本区域内的校车审批、年审、运行管理、驾驶员和照管人员资质、校车监管管理制度完善,全面合理、健康运行。
  2.优化管理模式多措并举,满足学生乘车需求。各县区结合本地区综合情况,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校车运营管理工作方案。阜蒙县、彰武县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部门监管”的运营管理模式,校车办负责对本县校车的安全监管,校车公司具体负责校车的日常运营和安全管理。海州区、清河门区实行政府租车,由学校负责管理使用。细河区由四合镇政府及村委会购买校车,镇政府负责管理校车,学校负责管理学生安全使用。太平区、新邱区由政府购买校车,学校负责管理使用。太平区政府全额承担校车维护和运营费用,供学生免费乘坐。其他县区均是政府承担一部分费用,学生按路程远近每月收取80-240元不等的车费。2021年,按照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会议要求,由于市域内5个区的校车数量少,又相对分散,为更好的加强管理,将各区所属校车安全运行纳入各区公车管理平台进行管理。
  3.安全教育宣传到位。学校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向社会和家长广泛宣传校车管理措施及乘坐标准校车的重要意义,抵制和举报非法校车;积极利用学校广播、标语、条幅、校讯通和家长会等载体,教育学生按规乘车、文明乘车,拒乘“三无”车辆,完善校车应急预案,每半学期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定期对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
  4.校车安全监管到位。教育部门督促学校加强对乘车学生的校内监管,完善乘车“实名制”管理,落实学生每日乘车的交接单制度,做好学生“早到校、晚乘车”的看护和接送。2021年10月,市教育局联合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开展了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照省教育厅18条校车管理要求进行专项督查。
  二、对建议的答复
  (一)建议在我市中小学加大推广使用校车接送。
  市区内实现校车接送的优点,你分析的很好,从培养孩子的独立、安全意识、节能减排、减轻家长负担等方面,切实对学生、学校、社会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目前,除市区内未实现中小学校使用校车外,两县及区属城镇学校、幼儿园基本实现校车接送学生。市区内未实现校车接送学生主要有以下原因:
  1.距离问题。市区内中小学校实行学区制,按照学区划分规定,基本以学校为中心距离学生家不超过三公里。距离短、方向多,校车运行不便。
  2.停车问题。从市区内学校位置情况看,多数学校在交通主干线的街和路上或行政区域位置较好的地方。若实行每所学校有专用校车情况下,因学生数量多,方向多,校车数量将在5-10辆车以上。市区内学校内整体面积不满足停放校车条件,校车只能上下学时段到学校门口附近停放。如校外为主要街路,遇有不乘坐校车的学生家长接送学生,停车泊位少,会增大交通拥堵的可能。
  3.时间问题。学校到家的距离多数在3公里范围内(家不在附近除外),学生步行、家长接送可能5到15分钟基本可以到达家中。校车接送只能为同一方向的学生乘坐一辆车,且只能在合理规划的路线上,不能随意改变路线,不能完全到达学生所住的小区,家长还需要到小区附近规定站点接送。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学生从小区附近上车、从学校上车、交通问题等存在不确定的因素多,造成上下学乘车时间比不乘坐校车回家加长的现象。
  4.乘坐校车人数问题。在现在的形势下,“双减”工作持续开展,课后服务时间、学生课后补习问题制约着学生乘坐校车的方向问题,导致学生乘坐校车人数不确定,校车服务成本增加,学生乘车费用标准难确定,家长意见分歧大。
  5.校车服务管理问题。一是校车是政府主导。车辆、人员、管理部门、运营方式不同、政府补贴政策等费用支出,经费保障难。二是校车是个人主导。校车标准、车辆状况等车辆问题;驾驶员资格、照管人员责任心等人员管理问题;人员超载、车辆超速、人数交接、学生混乘等安全问题存在诸多因素。
  (二)加大落实力度,建立保障体系。
  关于校车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从国家到地方,持续完善中,我市2019年结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8〕41号)出台了《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阜政办发[2019]9号)。对校车安全管理及相关部门职责进行了明确。各县区成立了校车安全管理办公室,市区的校车纳入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统一监管。全部车辆配备定位导航,实时监控校车安全管理。各相关部门从年审、车检、校车座位险(要求每个座位50万保险额)、校车驾驶员资质、线路审核等等,从源头抓好落实,严格标准落实。并结合学校、校车服务实际持续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
  (三)设立国家校车专项资金,补贴和支持校车发展,特别是针对贫困地区加大补贴和推广力度。校车专项资金和补贴政策是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根据国家法规、政策、地方政府经济能力来确定校车专项资金和补贴政策。市发改委、市财政、属地政府持续加强协作,积极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申请专项资金,用于提高校车发展和进一步提高校车安全管理水平。
  三、协办部门意见
  交通运输部门将按照交通运输部《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社会公众出行便利、城市公共汽电车线网优化等需要,组织运营企业提供社区公交、定制公交、夜间公交等多样化服务。市交通运输局将积极配合市教育局,组织城市公交企业围绕试点学校开展调研,尊重市场主体意见和学生选择权利,充分考虑企业盈利需求及学生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票价及走行路线,实现解决交通拥堵、助力企业发展、方便学生出行,多方共赢的目的。
  同时,积极推动城市公交行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公交优先发展”的理念,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加大资金投入,解决突出问题,大力发展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努力提高公共交通服务学生上下学出行的能力。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学校的布局和学生上下学出行需求,对上下学期间交通拥堵情况突出的学校,科学规划、合理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引导学生更多地乘坐公共交通,努力提高中小学生上下学乘坐公共交通的比例。
  四、下步工作
  一是持续加强对校车管理措施、制度、方案等进行完善。
  二是市教育局将积极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共同对主城区中小学校开展校车服务调研,尊重市场主体意见和学生选择权利,准备在主城区内选取几所学校开展调研和试点。
  三是协调相关部门加大校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升学校、学生、家长、社会对学生交通安全认识。全面配合学校、交警部门,自觉维护校园门前安全管理。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教育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将持续对校车工作抓好抓细,加大校车工作推广力度,全面做好服务。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阜新教育,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努力改进,积极作为,为全市学生安全乘坐校车保驾护航!


阜新市教育局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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