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对学校体育馆加大对学生使用效率的建议》(30号)答复

日期: 2022-04-14 浏览量:291 来源:阜新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陈雷 文字大小:

张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学校体育馆加大对学生使用效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好学校体育场馆
  市教育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辽宁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措施》(辽委办发〔2021〕24号)要求,正在起草《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市文旅广电局共同制发《关于阜新市深化体教融合工作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阜文旅广电发〔2022〕8号)等文件。
  文件中明确规定以市教育局、市文旅广电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为责任单位,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和体育场地器材配备目录,建设场地、配备器材,建立体育器材补充机制,全面改善办学条件。
  把义务教育学校体育场地器材建设纳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指标体系,重点推进农村学校在体育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在中小学建设体育场馆,加强共用共享。加强城区条件薄弱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共享、校内功能教室改造等多种方式,建好满足课程教学和实践活动需求的场地设施、专用教室。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捐资或资助学校体育场馆建设和器材配备。
  二、用好学校体育场馆
  一是积极落实 “双减”政策,支持和鼓励各类体育培训、体育赛事活动发展,创新推动学校体育场馆管理,让更多孩子接触体育运动。鼓励学校举办中小学生篮球、足球、游泳、乒乓球和中考体育等培训,为每个孩子制定详细的个性化训练计划,指导孩子们科学训练,以达到最佳效果,取得优异的体育成绩。二是全市学校开展“三点半课堂”,全力打造课后体育服务体系,不断丰富课后服务载体,培养学生团结协作的能力和坚强乐观的品质,让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三是提高学校体育场馆利用率。鼓励学校主动承接体育赛事活动。四是支持我市公共体育场馆和具备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课余时间向青少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阜新市教育局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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