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4-22 浏览量:22 来源:阜新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陈雷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起草背景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要求,要着力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扩大优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已将“增加4万个优质普惠幼儿园学位”列为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大力发展优质普惠学前教育”列入《2021年阜新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主要内容
文件包括五部分内容:一是工作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及具体目标两方面内容,引导推进“增加优质普惠性幼儿园学位”工作;二是工作任务,大力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实施普惠性幼儿园质量提升工程扩增公办及优质普惠学位,提升普惠性幼儿园办园质量,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三是工作措施,主要从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及多措并举,促进普惠性幼儿园增量、提质发展两个方面开展“增加优质普惠性幼儿园学位”工作;四是实施进度,推进“增加优质普惠性幼儿园学位”工作贯穿2021年全年,分“制定工作要点,分劈任务指标”、“建立重点工作月报制度,按节点推进工作落实”、“重点工作收尾,按时保质完成年度任务”三个阶段进行;五是组织保障,主要包括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任务、强化督查指导、营造科学氛围四个方面。
三、主要意义
贯彻落实2021年省、市教育大会精神,确保我市“增加优质普惠性幼儿园学位”工作有序开展,着力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扩大优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进一步完善我市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办好新时代学前教育。
文件解读单位:阜新市教育局
解读人:郝吉
解读人电话:0418-601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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