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业改善计划

日期: 2019-10-17 浏览量:309 文字大小:

  自2012年12月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我县试点工作启动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教育局组织实施和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下,经过全县上下的不懈努力,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顺利、安全、有序,同时也得到了全县人民的肯定和认可。现将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家省级地方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实施对象: 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28444人,学校28所,(初中2所,九年制学校22所,小学3所,有特殊教育学校1所。)
  二、食堂建设情况
  自2012年有食堂建设专项资金以来,先后分三次为28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拨付食堂建设专项资金3817万元。
2012年我县被确定为营养餐改善计划试点县(全省仅有西丰县及我县),国家加大对我县基础教育学校食堂建设的投资力度,2012年省财政首批拨付食堂建设专项资金1790万元,项目学校包括东六、苇子沟、西六、两家子、四堡子、冯家、大德、兴隆堡、兴隆山、后新秋、大四家子、四合城等12所九年制学校及第二初级中学共13所学校。除第二初级中学项目基础完工、西六九年制学校项目政府决定由新城承建,其余项目均已交付使用。
  2013年10月份省财政第二次拨付食堂建设专项资金850万元,项目学校包括福兴地、章古台、二道河子、丰田、双庙、五峰等6所九年制学校,章古台及双庙九年制学校项目已完工并交付使用,其余项目主体完工。
2014年10月份省财政第三次拨付食堂建设专项资金1177万元,项目校包括第一初级中学、第三初级中学、实验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平安、满堂红、大冷、阿尔乡九年制学校等9所学校。大冷、阿尔乡九年制学校项目已完工并交付使用,其余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2013年8月我局自筹资金260万元,为食堂项目建设完工的13所学校购置了食堂设备,现已投入使用。
  2016年10月份,随着食堂的建设完工和投入使用,我县98%的学校食堂均为“食堂集中供餐”,即“正餐”。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实施正餐。
  三、制度建立、完善及落实情况;
  为加快营养餐长效监管体系的构建,教育局印发了《彰武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并先后制定了包括:《彰武县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以及营养餐发放与用餐管理、财务资金管理、档案实名制管理、食品试尝留样管理、库房及餐具消毒管理、食堂及从业人员卫生管理等在内的指导性制度、职责20项。
  四.中央及地方资金投入与使用情况

  目前资金主要是中央资金拨付。

  五.食堂工作人员配备及管理情况

  按照1:120学生与工人的比例聘用食堂工人,相关部门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与检查。
  六.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10月中旬,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及学校食堂分管领导先后参加了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培训》、《公共卫生突发安全事件》及教育部组织开展的《第四届学生营养改善与学校供餐研讨会》。
  七.监督检查、突发事件及举报问题查处与应对情况;
  每年的三月份教育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到各校食堂进行检查。目前为止,我县试点工作还没有发生一起突发事件及举报问题。
  八、存在问题

  1. 学校工勤人员普遍短缺。目前,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数量仅能基本满足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后,学校普遍采取校内调剂在编教师兼职从事学生营养餐工作,生活服务岗位人员严重短缺。
      2.由于需要雇佣生活岗位工作人员,造成了学校公用经费紧张。
      3.除米、面、油集中采购外,其它绝大多数食材由学校自行采购,其中,大部分食材无法取得正规发票,容易造成学校账目管理混乱,同时也给审计部门的检查带来诸多不便。
      九、有关意见及建议
      1、 及时反馈学生对午餐品种质量的信息,提高学校环节的责任意识。达到营养午餐的实际目的。
      2、学校要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严防不符合卫生和质量标准的原材料进入学校食堂。
      3、在学生家长中开展营养知识普及,加强对中小学生的营养知识教育及科学饮食的指导。
       十、今后工作安排
      1.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
      2.营养餐实名制信息统计
      3.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各校营养餐工作的检查力度
      4.定期对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进行抽查和检验
      5.中小学校设立专门的营养知识教育的科目及专业教师,加强对中小学生的营养知识教育及科学饮食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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