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7-01-11 浏览量:37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2017年1月10日11日,省政府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组来到我市,对我市“辽宁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在两天的时间里,评估组通过听取我市的工作情况汇报和实地走访检查14个单位,一个街道和察看网站等形式对我市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11日,工作组对检查结果进行了反馈,我市顺利通过检查验收。
市政府副秘书长吴宝柱,市教育局局长海景春以及相关单位的同志陪同评估检查。市教育局副局长李宝光代表我市向评估组汇报工作。在国家、省语委的正确指导下,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文件及国家、省语言文字有关精神,以打造文明城市、提升公民素养为核心,以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四大领域为重点,按着“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模式,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重在建设、重在过程”的工作原则,实现了“普通话基本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促进了城市的文明建设,展示了我市的新形象。在工作中,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保证语言文字工作健康发展;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充分发挥重点领域示范作用;多措并举,营造氛围,创设了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
评估组在给予我市工作充分肯定的基础上也提出了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市政府副秘书长吴宝柱表示要以这次评估检查为契机,按着“十三五”国家语言文字事业的规划要求和省评估组提出的意见加快语言文字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创新工作机制,推进队伍建设,注重监督检查,浓郁宣传氛围,“打造文明城市,提升公民素养”努力开创我市语言文字工作新局面。
汇报会现场
评估组组长刘伟讲话
会议现场
市政府副秘书长吴宝柱讲话
李宝光副局长代表我市汇报工作
评估组查阅档案
到市教育幼儿园检查
听取情况汇报
在中华路小学检查
听取学校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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