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7-06-29 浏览量:79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民办教育机构举办者及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推进民办教育机构依法办学、依法管理、依法治校,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6月29日,市教育局在局机关六楼报告厅举办了阜新市民办教育机构负责人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会,全市民办教育机构的举办者、校长参加了培训会。会议邀请了阜新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李剑锋和阜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徐东涛分别从《新民办教育促进法解读》和《劳动合同法释义及应用》两个方面作了专题辅导报告。
李剑锋副主任就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进行了解读,围绕民办学校的法律性质与法人地位、民办学校规范办学的基础、学校对学生人身安全的保护义务、学校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发展前景分析等热点问题进行了专题辅导。徐东涛副院长就《劳动合同法》进行了解读,对合同的订立和如何规避风险做了具体的案例分析。
培训会上,部分民办教育机构举办者、校长就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与专家进行了互动交流。
最后市教育局对全市民办教育机构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全市民办教育机构的负责人要掌握新法规、新政策,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学校管理中,努力提高管理水平,不断创新管理模式,增强自律,诚信办学,共同促进我市民办教育向更快、更好方向发展!
培训会现场
高职成科副科长王卓实主持培训会
培训会现场
李剑锋作培训
徐东涛作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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