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关于加强民办职业教育扩大中职外地招生规模的建议》(71号)答复

日期: 2026-05-19 浏览量:47 来源:阜新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陈雷 文字大小:

民进阜新市委会:

贵委在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民办职业教育扩大中职外地招生规模的建议》收悉。感谢贵委对我市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的关心与支持。市教育局高度重视该提案的办理工作,结合部门职责及当前工作实际,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审批管理,保障民办中职有序发展。市教育局在学校审批、专业设置、招生计划、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坚持公办民办一视同仁,为民办职业教育营造公平发展环境。截至目前,我市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共1所,为阜新市青木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学校开设播音与主持、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图书档案数字化管理等3个专业,学制3年。2026年4月,学校通过招生资质核查,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

(二)强化政策引领,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市教育局起草并推动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阜新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25—2035年)》及《阜新市关于推进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优化职业教育资源布局,指导企业和社会力量办学,达到国家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标准,推进高质量发展,为包括阜新市青木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在内的各类职业院校规范发展提供政策支撑。

(三)深化产教融合,提升人才培养适配度。引导民办中职学校积极参与校企合作。市教育局积极支持学校加强校企合作,推动人才供给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青木学校已先后与辽宁博赛科技有限公司、辽宁华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阜新萌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将通过订单培养、共建校内外实训场地等方式深化合作。学校正改建校内综合性实训基地及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保障学生实习安全与技能提升。

(四)加强办学监管,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落实民办学校年招生资质核查制度,2026年开展了对阜新市青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资质核查,该校办学条件、学生管理、专业设置等主要指标基本达标。市教育局将持续强化过程监管,切实规范民办中职学校办学行为。

二、下步工作安排

(一)完善政策扶持,落实激励措施。落实《阜新市关于推进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中社会服务激励政策。严格落实学费、资助等方面政策,支持学校改善实训条件。鼓励学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及等级认定工作,青木学校2026年计划完成培训300人、技能等级认定200人,市教育局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予以指导和支持。

(二)支持扩大招生范围,拓宽外地生源渠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实施中等职业教育的民办学校应当主要在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招生,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可以跨区域招生”的规定,主动对接省教育厅争取支持,指导民办中职学校申报跨市、跨省招生计划,拓宽招生宣传渠道。鼓励青木学校利用短视频平台、线上宣讲等新媒体手段,强化对外省市开展招生推介,提升阜新民办职业教育的区域知晓度和吸引力。

(三)加强内涵建设,提升办学质量。引导民办中职学校结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优化专业设置,培育青木职专图书档案数字化管理、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等特色专业。支持学校加强“双师型”教师引进与培养,支持学校参加市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及教师素质提升培训。推动民办学校与公办职业学校、高等院校在实训资源共享、课程开发等方面开展合作,着力提升学校整体竞争力和社会认可度。

(四)强化质量监管,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2026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资质年度核查制度,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宣传、学籍管理和收费标准。对办学条件不达标、招生行为不规范的学校限期整改。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资质合格学校名录,保障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推动民办职业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阜新市教育局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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