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4-17 浏览量:403 来源:阜新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陈雷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尊敬的聂凤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县城镇教师职称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是我市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承担着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的历史使命,肩负着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人的时代重任,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基石。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教师工作,始终坚持将教师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健全完善教师队伍建设政策支持体系。2019年,市委、市政府正式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阜委发[2019]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辽委发[2018]35号)的重大举措,也是新时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职称评定是代表着对教师的一种认可和荣誉,让辛苦教书的老师们得到鼓励,进一步激发工作的热情。《实施意见》在关于深化中小学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里提出“在乡村中小学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0年、仍在教学一线任教的中小学教师,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年度考核合格的,可直接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不受岗位职数限制。”此政策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农村教育的重视和对农村中小学教师的艰苦付出给予的充分肯定。
我市作为政策的执行者,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职称评审工作。虽然按照现行文件,您提出的“在县镇工作满二十年的教师以普惠的形式认定为符合晋职晋级条件”在政策上还无法支持,但我市会始终坚持关爱教师,落在实处的原则,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献言献策,反映广大教师们的诉求,争取政策的支持,尽快放开职称晋升名额限制和城乡限制,让所有教师受惠,让教育更有活力和吸引力!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注,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我市教育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阜新市教育局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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