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阜新市特殊教育送教(医)上门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3-03-03 浏览量:918 来源:阜新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陈雷 文字大小:

各县(区)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卫健局、残联,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市特殊教育学校):

  现将《阜新市特殊教育送教(医)上门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阜新市教育局

阜新市财政局

阜新市民政局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阜新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特殊教育送教(医)上门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益,完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开展送教(医)上门服务工作,使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能够平等接受适合其需要和发展的教育(康复),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推进我市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服务对象

  送教(医)上门服务对象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不能坚持到特殊教育学校或者普通学校就读,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6-15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包括在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治疗和在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残疾儿童少年。

对未办理残疾人证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动员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办理证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残疾子女,到居住地残联登记办理证件后,可接受送教(医)上门服务。

  三、服务原则及时间

  (一)服务原则:送教上门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入户、量身定制、免费教育的原则,侧重残疾儿童身体、心理康复,注重家长的康复知识培训和残疾儿童少年的潜能开发,提高其感知认知能力、语言能力、运动协调能力、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二)服务时间:送教上门服务,每个服务对象每周2次,每次3课时,每学年不少于216课时。在年初制定送教(医)服务工作日程表,定期提供送教(医)服务。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送教时间的,要及时与送教对象的家长(或监护人)沟通,并另行确定送教时间。

  四、主要任务

  送教(医)上门服务工作在县区教育局和残联指导下,具体由学校组织实施。

  (一)做好排查。学校对本学区内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认真排查,根据残疾类别详细登记,确定送教(医)上门服务对象。

  (二)建立学籍。学校为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建立学籍,做到全覆盖。

  (三)制定方案。实施“一人一案”,科学制定送教“医”上门实施方案,方案具体、操作性强。

  (四)开展服务。学校积极与医疗部门沟通协调,组织教师、医疗人员深入家庭、康复及福利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教(医)上门服务。

  五、工作保障

  (一)人员保障。由学校、医疗机构选派责任心强、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医护人员开展送教(医)上门服务工作,学校、医疗机构定期对送教(医)情况进行评估、指导。

  (二)资金保障。学生家庭及个人不缴纳任何费用。学校从特殊教育补助经费中按上级相关规定安排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经费,送教上门服务由学校安排交通工具或参照出租车标准(阜价发〔2012〕74号,起步价:5元/2.5公里;里程价:1元/0.6公里)给予交通补贴。送医上门补贴由残联依据相关康复服务规定补助解决。到农村送教(医)误餐补贴按照现行差旅费标准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学校、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确保教师、残疾学生健康安全。

  (二)学校针对服务对象的具体情况,积极探索适合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需求的教育(康复)途径和方法,制定切实可行的个别化教育康复计划和实施方案,采取“一对一”、“医教结合”等多种形式,提高送教上门服务质量。学校将送教上门服务教师培训纳入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训,不断提高送教服务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三)建立送教上门服务工作档案,将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列入学校学籍统一管理。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个别化教育计划、服务教师队伍情况、训练记录、教学过程资料、学生发展评价、家长反馈等。


  文件解读:关于《阜新市特殊教育送教(医)上门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图解: 关于印发《阜新市特殊教育送教(医)上门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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