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新时代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

日期: 2022-12-09 浏览量:877 来源:阜新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陈雷 文字大小:


各县、区教育局,局直属学校、幼儿园,市招考办(教育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提高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促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下称:家庭教育促进法)和《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 (2021—2025 年)》(全国妇联、教育部、中央文明办等11部门印发,下称:家庭教育五年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特就加强新时代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法治为引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促进学生和儿童健康成长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努力提升全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扩大指导服务覆盖面、增强精准度和实效性,更好地满足广大家长新时代科学育子的新需求,发挥家庭教育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中的基础性作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新时代全市家庭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学习宣传,增强责任意识。要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系列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加强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学习宣传。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内容纳入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计划、融入家庭家教家风各类主题教育展示和实践活动之中,引导、督促家长、学校(幼儿园,下略)和社会组织履行相关法定责任,形成全社会协同推进家庭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把握正确方向。全面对孩子进行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生态文明、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突出立德树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家庭教育;引导家长根据孩子的身心发展特点和未成年人成长规律、家庭教育规律创设适合孩子成长的必要条件;根据“双减”和中小学“五项管理”等要求,合理安排孩子学习、休息、娱乐和锻炼等时间,预防沉迷网络。要克服“家庭只是学校课堂的延伸、家长只是老师的助理”的错误观念,纠正和防止“家庭教育学校化”等错误倾向。

  (三)努力提高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要通过开展培训和个别咨询等多种途径加强对家长的指导服务,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全面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系统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增强家庭教育本领;指导家长提升思想道德修养,以良好的品德修养和行为习惯影响孩子,引导孩子形成好思想、好品格、好习惯;指导家长主动与学校沟通,支持孩子参与适当的家庭劳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推动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相融合。

  (四)丰富指导内容。将《家庭教育促进法》《家庭教育五年规划》《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妇字〔2019〕27 号)《家长家庭教育基本行为规范》(妇字〔2020〕30 号)作为家长培训的重要内容,努力提高家长依法实施家庭教育的意识和能力;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家庭教育中的常见问题,举办家长培训讲座,开展咨询服务;要通过典型家庭教育案例、优秀家长现身说法、亲子活动、家风文化参观体验和主题征文、沙龙研讨、社会公益实践等活动,对家长进行科学育子、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等方面专业指导。

  三、完善工作体系

  要充分发挥中小学、幼儿园在家庭教育指导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家访和家校社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为家庭教育提供强力保障。

  (一)办好家长学校。所有中小学、幼儿园都要建立家长学校,主要领导兼任校长,每学期至少组织 2 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做到有制度、有计划、有师资、有教材、有经费、有活动、有评估、有表彰。加强网上家长学校建设,打造精品网络课程,拓展微博、微信和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服务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

中小学和幼儿园要为校园周边社区、村屯的家长学校和“儿童之家”提供师资等支持。

  (二)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利用其参与学校管理助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促进家校(园)共育。

  (三)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落实市政府《2022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相关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阜政办﹝2022﹞16号)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学校(召集人:中小学、幼儿园)家庭(家委会家长代表)社会(学校所在地社区或村委会代表、公检法派出的法制副校长或片区民警等)联席会议制度,协力推进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

  (四)讲好家风故事。广泛开展“讲好家风故事”主题教育活动,用发生在自己或长辈身上勤俭持家、爱岗敬业、尊老爱幼、明事知礼、正直善良、诚实守信等典型事例,以及家庭成员间的亲情故事,强化优良家风的引领作用。

  (五)开展家访活动。组织班主任教师对残疾儿童、孤儿、单亲学生、贫困生、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学生进行入户家访,每学期至少一次。把家访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和教师考核,建立家校(园)联系卡,完善对弱势学生的关爱帮扶工作。

  (六)健全家校沟通机制。在充分利用家长会、家访等活动基础上,还要建立家长接待日、校园开放日、家长微信群等联系机制,密切家校日常沟通。让广大家长及时了解学校教育教学状况,引导家长更多关注孩子成长,鼓励家长为学校教育建言献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制度建设。会同市妇联等相关部门建立“家庭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推动政府统筹、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主导、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加强管理,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工作日程,纳入教育督导和年终绩效考核,与其它工作一起部署、检查、评比、总结、表彰。书记、校(园)长要亲自抓,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协作部门,健全责任目标考核评估机制,并抓好落实。

  (二)加强经费保障。推动政府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将家庭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中小学、幼儿园要统筹各类资源,保障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基本经费。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

  (三)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构建以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德育主任(大队辅导员)、班主任为主体,“五老”人员、专家学者及优秀家长等共同参与、专兼结合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团队。将家庭教育指导能力纳入校(园)长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并作为班主任教师基本功竞赛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家庭教育讲师团作用,有针对性地对家庭教育指导者进行专业化培训,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整体水平。将在职教师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付给家庭教育专兼职教师授课补助,家庭教育骨干教师在评职晋级中享受普通教育教师的同等待遇。

  (四)加强科研引领。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开展家庭教育理论与实践课题研究,家庭教育(家长学校)科研课题与其他教育科研课题具有同等效力。要结合问题开展校(园)本研究,引领和促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质量提升。

  (五)加强宣传引导。定期评选表彰家长学校创新示范县(区)、示范校(星级学校)、骨干教师和示范课、优秀教案以及优秀家长等,着力培育、提炼和推广家校(园)共育先进典型经验,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家庭教育,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附件:阜新市教育局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阜新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阜新市教育局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晓娟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胡增贵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 妮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永贵  市教育局副局长

      梁柱义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杨德华  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委员

      李春梅  市招办(教育服务中心)副主任

      董育光  市教育局关工委常务副主任

      巴彦久  市教育局关工委副主任

  成 员:李继常  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法规办主任

      陶艳秋  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工会主席

      王福生  市教育局办公室(计财科)主任(科长)

      王卓识  市教育局行政审批科(人事科、校外培训监管科)科长

      李 民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民族教育科)科长

      郝 吉  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科科长

      樊 燕  市教育局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科科长

      苏亦宁  市教育局安全与体卫艺科科长

      魏珊珊  市教育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办公室主任:董育光(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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